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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处置无人认领的逾期扣押物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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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建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我局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大整治行动。2023年在执法过程中,暂扣了一批违章物品(详见无人认领逾期扣押物品清单),至今还有部分暂扣违章物品的当事人尚未前来接受处理。现依法对暂扣的违章物品进行处理,请以上违章物品当事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前来接受处理的,我局将依据相关规定对扣押的违章物品进行处置。

接受及处理地址: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违章暂扣物品处理中心(赣州市南康区东山南路81号东山公园内)。

联系电话:0797-6795355

特此通告。

附件:无人认领逾期扣押物品清单

无人认领逾期扣押物品清单

赣州市南康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