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部门 | 权力事项 | 权力依据 | 工作职责 | 与相关部门 的职责边界 |
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责任情形 |
1 | 区商务局 | 1.指导商贸流通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承担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赣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 1.承担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大型商场、大型超市、成品油流通等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餐饮、住宿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
1.未依法履行指导协调职责的; 2.在履行指导协调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的; 3.在履行指导协调职责过程中发生贪污腐败行为的; 4.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钱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行政机关违法实施监督检查,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 6.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