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赣州市南康区横市镇高速路口往坪市方向地块七,明珠大道以北、经四路以东、经十三路以西、滨河大道以南。
项目概况: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6086.78㎡(24.13亩),总建筑面积约28690.23㎡,计容建筑面积约22275.06㎡,包括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1739.75㎡,高压氧治疗建筑面积约321.39㎡,门卫建筑面积约17.30㎡,污水处理站、洗衣房建筑面积约118.81㎡,液氧站建筑面积约40.91㎡,消防控制室建筑面积约36.90㎡,;不计容建筑面积约6415.17㎡,包括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415.17㎡。本项目容积率1.38,建筑密度30.50%,绿地率30.1%。配套完善道路、绿化、大门等附属工程。
项目定位为二级综合医院,设计床位200个。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500.00万元,全部为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建安工程费13050.18万元、设备购置费1766.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97.47万元、预备费785.72万元。
本项目资金筹集方式为: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周边的居民。主要事项为本工程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对公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编制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编制单位将在风险分析报告中真实反映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反馈。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
五、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项目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第八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祥福
联系电话:15079771998
报告编制单位: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卿文
联系电话:13763988090
邮箱:56876727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