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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南康区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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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医管办字〔2024〕8号

关于2023年度南康区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

结果的通报

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赣南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集团(南康)各成员单位:

  为科学、准确、客观评价公立医院院长的工作绩效,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促进我区公立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康区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的通知》(康医管办字〔2024〕1号)文件要求,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4年10月24日-25日组织区卫健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医疗保障局等单位对区第一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第二人民医院等4所公立医院开展了2023年度公立医院改革绩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区第一人民医院考核等次为优秀。

区中医院考核等次为优秀。

区妇幼保健院考核等次为良好。

区第二人民医院考核等次为良好。

根据《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区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19〕8号)和《康府办抄字〔2021〕2号抄告单》关于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年薪参照院长年薪标准执行的批复,2023年度区各公立医院院长绩效年薪分别按照以下标准发放:区第一人民医院24.7295万元、区中医院24.66万元、区妇幼保健院19.3318万元、区第二人民医院17.5328万元。各党组织书记年薪制参照院长年薪标准执行。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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