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康区公安局是主管公安工作的区政府直属机构,公安机关的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赣州市南康区公安局本级。
本部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545人,其中在职人员45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5人;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3578.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763.33万元,较2019年增加1296.74万元,增长188.42%;本年收入合计20815.28万元,较2019年减少253.63万元,下降1.2%,主要原因是:正常经费控制。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7877.61万元,占85.89%;政府性基金收入1400万元,占6.72%;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37.67万元,占7.3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总计23578.6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0287.67万元,较2019年增加467.46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看守所建设支出较大;年末结转和结余3290.93万元,较2019年增加575.64万元,增长21.2%,主要原因是:基建下拨工程资金结余及上年度转移支付资金结余为主要组成部分。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6765.27万元,占82.64%;项目支出3522.4万元,占17.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661.27万元,决算数为2028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7%。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151.61万元,决算数为1860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6%,主要是上级财政对看守所的建设拨款未在年初预算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2.18万元,决算数为50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2%,主要是2020年辅警社保于2021年才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4万元,决算数为23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计算到位,年度支出在计划范围内。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04.76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1452.24万元,较2019年增加659.89万元,增长5.76%,主要原因是:2020年新招100名一村一辅警政策辅警,开支增加较大。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56万元,较2019年增加171.91万元,增长5.74%,主要原因是:2020年专用材料开支较2019年增加较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3.11万元,较2019年增加109.45万元,增长71.48%,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抚恤金支出较大,民警在职死亡抚恤。
(四)资本性支出906.85万元,较2019年增加84.85万元,增长9.35%,主要原因是:2020年南康区看守所建设基本完工,开始采购大量新看守所专用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8.3万元,决算数为197.05万元,完成预算的46%,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91.66万元,下降49.3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主要原因是无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34.52万元,完成预算的53.1%,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7.48万元,下降33.6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及公务接待报账程序。全年国内公务接待300批,累计接待312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199.9万元,决算数为77.84万元,完成预算的38.94%,决算数较2019年减少191.97万元,下降70.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车辆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3.3万元,决算数为84.7万元,完成预算的51.86%,决算数较2019年增加18.86万元,上升27.51%。主要原因是:车辆在2020年省厅配发了20余辆车,本年度维护费及保险费用增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72.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62万元,增长7.7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2020年南康区看守所建设基本完工,开始采购大量新看守所专用设备及办公设备,导致2020年公安局专用设备购置较上年度增加较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7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8.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95.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辆为公安局执法执勤用车、公安装甲车等所有车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及巡逻盘查。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5.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天网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天网工程运行维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8.7万元,执行数为24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为公安机关侦察破案,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一方平安,提供全天候的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部门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适当细化。“三公”经费支出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口径必需予以说明。
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