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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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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南康区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zfxxgknb/xxgk_gknb.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康区公安局联系(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旭山南路58号,联系电话:0797-6614110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到20241231日,南康区公安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7条,其中,工作动态161条、公告公示6条、财经信息6条、公共服务3条、法规文件3条、概括信息2条、人事信息2条、2023年年度报告2条、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1条、行政执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日常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由办公室牵头各科所队上报。二是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经分管领导或者主要领导审核签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根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依托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开了单位职责、领导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年报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调整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科所队任务分工、注意事项。二是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了重点突出、内容明确、更新及时。2024年我局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1]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了年度信息公开任务,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对应栏目不全面、公开形式需要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明确各科室及各信息员相关栏目更新数量,提高更新速度;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要求,有效减少发布信息种类单一、不够规范的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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