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龙回镇 > 财经信息

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

访问量:

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是主管乡镇政府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责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发展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二、部门基本情况

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镇政府本级和4个所属预算单位。编制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 29 人、全额事业编制 41人、实有人数72人,其中:在职人数53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全额事业29人、遗属人员15人。

第二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㈠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742.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8.54万元,原因为上年一般预算拨款中含非税收入成本性支出收入预算300万元,本年度无该项目预算;专项收入30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477.16万元。

㈡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1742.3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4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76.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5.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2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40.54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3.6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7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2.26万元;农林水支出327.5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55.8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1.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0.9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5.5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3.21万元;资本性支出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万元。

㈢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财政补助支出预算126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46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2.0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5.4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57万元,农林水支出327.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基本支出1265.2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1.4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7.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1.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5.5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8年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无政府性基金。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8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本级4个所属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770.9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2.26万元,增长10%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50万元,其中采购台式计算机6万元,多功能一体机2.8万元,家具用具18万元,计算机软件1万元,修缮工程20万元,空调机2.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八)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未设置绩效目标管理项目。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持上年零预算。

公务接待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2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赣州市南康区龙回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7年全部结转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事业运行: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