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条件的标准:
1.符合国家小微企业规模类型划分标准。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有优势、发展潜力大,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有盈利,企业信息透明度较高。
3.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足非法集资、高利贷、资金中介等情况。
4.企业在本地已连续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而且企业主(实际控制人)在赣州市以外无投资经营项目。
5.企业财务结构清晰,资产负债率在60%以下(含),总授信银行家数不超过3家(不包括房产、车辆按揭贷款的银行)。
6.上年度缴税3万元以上单个企业。(个体工商户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纳入计算)。
7.未享受“财园信贷通”的企业。
8.贷款采取双向选择的办法,银行可以选择企业,企业可以选择银行。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小微信贷通”融资项目企业申请表。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上年度税收凭证。
4.资产证件。
5.企业、法人及实际控制人近期征信报告。
6.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原件认定后交复印件2份。
三、办理地址:
市民服务中心金融窗口。
四、小微信贷通办事流程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