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康区“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4]43号)文件精神,经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2户(2022年度第三十二批)符合“小微信贷通”融资申贷条件,现予公示:
新贷企业:
1、赣州康鑫生物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续贷企业:
1、赣州市南康区云帆家具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2年9月23日—2022年9月27日,如有异议,可向“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反映,监督电话:财政局0797—6614036、 “小微信贷通”办公室电话0797—6605123。
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代)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