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5〕43号)和《关于印发<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实施细则>的通知》(康家促联字〔2019〕3号)文件精神,经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企业符合“家具产业信贷通”融资条件,现予公示:
一、续贷企业
江西红香阁红木家具有限公司
江西聚缘家具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18日(非工作日除外)。如有异议,可向“家具产业信贷通”协调办反映,监督电话:区财政局0797-6614036、区家居产业服务中心0797-6630956。
赣州市南康区家具产业信贷通协调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