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提高产业帮扶实效,健全完善帮扶机制,引导更多脱贫户(三类人员,下同)通过自身发展实现稳定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按照立农为农、政策稳定、市场导向、久久为功的基本原则,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加大帮扶力度,加快补齐短板,激发内生动力,抓好农业产业后续长期培育,推动全区特色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2022年,通过提升产业质效、夯实发展基础、培强经营主体等政策措施,力争农业特色产业带动脱贫户比例超过85%,脱贫户年均产业增收突破3500元;脱贫户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利益链接机制更加稳固,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比例超过40%。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奖补
1.完善产业到户奖补政策
(1)鼓励脱贫户自主发展种养产业奖补政策,激发内生动力。
(2)鼓励脱贫户新增耕地(山地)流转(流出)并给予专项奖补,增加财产性收入。
(3)鼓励脱贫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给予购置农机具专项奖补。
(4)实施深度贫困乡──隆木乡境内脱贫户发展肉牛产业专项奖补,发展壮大该乡肉牛产业。
(5)实施4个深度贫困村脱贫户发展特色产业专项奖补,即隆木乡新村村特色养殖产业、坪市乡李岭村油茶产业、大坪乡上洛村特色水产产业、麻双乡花潭村肉牛产业,促进深度贫困地区(村)发展特色产业。
(6)鼓励有能力的脱贫户发展甜柚脐橙产业,为脱贫户免费提供脱毒种苗,并对建设假植网棚的脱贫户进行补助。
(7)鼓励搬迁户在安置点附近流转(流入)土地,发展特色农业产业;鼓励有能力的搬迁户发展农产品初加工和小作坊食品等。(具体奖补标准见附件1~3)
2.规范奖补程序
具体为脱贫户申报→帮扶干部、村干部现场核实验收→村委会审核→村级公示→乡级乡村振兴办审查→区级抽查验收→下拨资金→乡级公示→发放到户。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制定奖补办法。
3.明确奖补时限
根据上级要求,2022年奖补到户政策9月30日前奖补到户。脱贫户于2021年10月1日~2022年9月30日期间发展的种养农产品、新增土地流转(流出)、农机奖补、搬迁户发展的特色农业产业及土地流转(流入)等给予奖补。具体时间安排:2022年8月20日前脱贫户完成申报,8月30日前完成村级验收、审核和公示,9月2日前完成乡村振兴办审查,9月10日前完成区级抽查验收,9月15日前拨付资金到乡级,9月25日前完成乡级资金拨付前公示,9月30日前资金拨付到户。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局、果业局、区农机局)、区林业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二)实施“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1.鼓励有意愿有能力的脱贫户申请“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根据《赣州市“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鼓励有农业产业发展意愿和能力的脱贫户申请农业产业贷款,实现无门槛放款,做到应贷尽贷。
2.明确放款程序及贴息政策
(1)放款程序:脱贫户申请→乡村干部、驻村帮扶干部摸底调查→村委会、乡级乡村振兴办、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推进组办公室审核→报送银行审核放贷。(申请表见附件4)
(2)具体政策。每户申请贷款原则上5万元(含)以下,给予100%贴息。对个别贷款对象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可予以追加贷款支持1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部分贷款不予贴息,也不纳入风险补偿范围。“贷款期限3年(含)以内”并可续贷或展期1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期内发放的“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在过渡期内到期的,也可续贷或展期1次,续贷或展期期间各项政策保持不变。已还清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脱贫户可多次申请贷款。
继续对脱贫户仍在享受的“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进行全额贴息,贷款到期后可转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或归还贷款。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赣州农商银行南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康支行、赣州银行南康支行、九江银行蓉江小微支行、南康赣商村镇银行、邮储银行南康支行、江西银行南康支行、工商银行南康支行〕
(三)发展壮大特色产业
1.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大力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支持产业帮扶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推动蔬菜、优质稻、油茶、甜柚脐橙等特色产业提档升级。推进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打造一批产业示范典型。
(1)推动蔬菜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出台《南康区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遴选一批职业菜农致富典型,鼓励基地通过就业务工、土地流转等多种形式充分联结脱贫户。
(2)做优做强富硒农产品产业。鼓励有能力的脱贫户优先发展优质稻产业,培育一批脱贫户种粮大户。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展富硒大米生产基地并通过“订单生产、代耕代种”方式联结脱贫户。
(3)推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低产老油茶林改造提升行动,促进油茶产业提质增效。
(4)巩固提升甜柚脐橙产业。大力开展标准化示范果园建设,鼓励企业带动周边脱贫户发展甜柚脐橙产业。
(5)大力开展农业产业招商。瞄准现代养殖业、种养+、乡村旅游等方面,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结合本地优势重点引进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产业链长、产出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项目。
2.明确扶持政策
(1)蔬菜产业。把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高标准蔬菜大棚建设项目列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项目按照《南康区2022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文件给予奖补。
(2)优质稻产业。落实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奖补政策,脱贫户可以叠加享受优质稻奖补政策,按照《南康区2022年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区完成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3)油茶产业。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按照《南康区2020-2023年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给予补助。
(4)甜柚脐橙产业。对列入标准化果园建设项目的甜柚脐橙基地给予适当奖补,认真做好柑橘黄龙病防控,安排黄龙病普查和统防统治经费。
(5)农业招商。农业产业招商按照《南康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文件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区林业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广新旅局、区旅投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四)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1.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深入推行“五个一”和“一领办三参与”产业发展模式,大力推广要素入股、抱团合作、能人引领、龙头带动等可复制、服水土、接地气的联农带农模式,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稳定、拓展脱贫群众产业增收途径。
2.提升主体带动能力。打造乡村产业带动“新雁阵”,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增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以上。深入实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质量提升行动,新评定一批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将新型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效果紧密结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和奖补政策中把联结带动脱贫户增收效果列为首要条件。在种养、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形成利益共同体。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1家带动10户以上脱贫户持续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家带动5户以上脱贫户增收的经营主体。
3.推进产业联农带村。强化政策激励,引导和动员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家庭发展粮食生产,在蔬菜基地承包大棚,或参与务工就业。积极引导脱贫户发展庭院经济,充分利用门前屋后空地种植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养殖土鸡、土鸭等畜产品。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果业局、畜牧水产局)、区林业分局、区乡村振兴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五)提升服务保障
1.开展技术培训。对有意愿发展产业又缺技术的脱贫户开展果业、畜禽生产、林业、水稻、蔬菜等实用技术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训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取得培训实效。
2.强化精准指导服务。在南、中、北三个片区成立农业技术服务小分队,区、乡农业产业技术服务小分队要深入田间地头,通过现场诊断、座谈交流等方式指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脱贫户精准发展农业产业,加强生产管理,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和脱贫户解决技术问题。
3.加强产业帮扶风险防范。积极推进水稻完全成本、山林、能繁母猪、育肥猪等政策性农业保险,力争实现全覆盖;积极开展蔬菜保险,探索开展主要农产品市场价格保险等,增强农业产业风险防范能力。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畜牧水产局、果业局)、区林业分局、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六)加强易地搬迁后续产业帮扶
1.盘活脱贫户迁出地的承包地、山林地、宅基地“三块地”。帮助搬迁户迁出地的土地流转,通过流转收入和奖补收入,提高搬迁户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搬迁户充分享受迁出地村集体“三资”改革红利。
2.整合迁入地产业、就业资源。一方面在农村的集中安置点周边,要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引进龙头企业,建设产业帮扶基地或乡村旅游点,吸纳搬迁户就近就地就业。另一方面在圩镇或工业园集中安置点的搬迁户,安排家具集聚区务工,同时安排部分搬迁户发展第三产业,让搬迁户迅速融入迁入地,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人社局、区林业分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七)巩固提升光伏产业行动
1.持续巩固、强化、提升光伏帮扶电站运维水平和能力,充分利用光伏帮扶监管平台加强运维调度,及时处置问题电站。
2.规范电站运维,加强效率监管。加强对运维企业的考核,提升运维效率,保障日常维护。
3.加强村级光伏帮扶电站收益分配监管,健全监督机制,对发电收益用途、收益分配程序、账簿台账建立情况等开展常态化监督。
4.继续执行未到贷款合同期限的银行信贷支持政策和未满5年的财政全额贴息政策。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乡村振兴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八)提升电商帮扶水平
1.积极倡导“一村一品”,强化农产品上行品牌培育。通过举办“赣品网上行”系列活动,结合南康地域特色,通过直播带货等形式推广优势农产品,支持农产品进行资质申报。
2.加强乡镇集聚区项目建设,强化平台对接,提升服务能力。加大对脱贫户的技能培训力度,为脱贫户提供电商创业就业岗位,释放就业红利。以京东、阿里巴巴、抖音等合作项目为契机,不断探索电商帮扶新思路,巩固电商产业帮扶成果。
3.推动产销有效对接。持续推进富硒农产品开发和品牌培育,引导大型商超、企业旗舰店设立产品展销专柜,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提升品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文广新旅局、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
三、资金保障
2022年产业帮扶政策项目资金由上级及区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给予保障,确保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不低于55%。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产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区工作的调度统筹协调,建立多方参与、分工协作的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要相应成立产业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序推动项目落实和资金使用进度。
(二)落实工作责任。
1.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尽快制定各项目实施办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开展产业帮扶,指导乡镇做好产业奖补验收、产业项目申报、项目推进等工作。
2.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要实行党委书记抓总,分管领导具体抓,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3.加强督导考核。建立产业帮扶年度考核机制,强化验收,突出绩效,增强考核结果运用。
4.深化宣传引导。各乡(镇、街道)、南水开发办要组织帮扶干部入户宣传好产业奖补政策,提高脱贫户对产业奖补政策的知晓率,引导有劳力的脱贫户发展产业,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
附件:1.2022年南康区脱贫户发展种养产业奖补、土地流转、购置农机具等专项奖补标准
2.2022年隆木乡肉牛产业、4个深度贫困村特色产业
等专项奖补标准
3.2022年易地搬迁户流转(流入)土地、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专项奖补标准
4.南康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农户申请表
附件1
2022年南康区脱贫户发展种养产业奖补、土地流转、购置农机具等专项奖补标准
农业产业种养类奖补(最高限额5000元/户) |
奖补名称 |
奖补标准 |
申报条件 |
粮油作物:含水稻、红薯、毛薯、花生、芝麻等 |
500元/亩 |
据实 |
|
经济作物:含蔬菜、荸荠、西瓜、中药材、莲子、草莓、花卉等 |
700元/亩 |
据实 |
|
鸡、鸭、鹅、鸽 |
10元/羽 |
合计10羽(含)以上 |
|
兔子 |
30元/只 |
据实 |
|
猪、羊(含种猪、羊) |
400元/头 |
据实 |
|
肉牛(含种牛) |
500元/头 |
据实 |
|
四大家鱼 |
400元/亩 |
据实 |
|
蜜蜂 |
300元/箱 |
据实 |
|
果业(含新建果园和老果园抚育) |
新建1000元/亩;抚育600元/亩 |
据实 |
|
油茶(油茶新种、抚育、低改) |
新建800元/亩;抚育、低改500元/亩 |
抚育需适当施有机肥和修剪 |
|
脱贫户新增土地流转(流出)奖补 |
土地流转(含耕地、山地流转) |
耕地:400元/亩;山地:100元/亩。 |
合计1亩以上,2021年10月1日以后新增的土地流转(流出)方能享受奖补(流转期限5年及以上) |
农机具奖补 |
购置农机具: 1.耕作机械:微耕机、田园管理机、手扶拖拉机 2.收获机械:稻麦脱粒机、收割机 |
奖补标准为按购置农机具价格的50%再减去国家农机补贴即为奖补金额。(即补贴金额=购机价格÷2-国家农机补贴) |
单机2万元以内,单户享受最多2台(即耕作机械、收获机械各1台),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户。 |
脱毒种苗及建设假植网棚补助 |
1.向脱贫户免费提供脱毒种苗,先买后补;2.对脱贫户建设假植网棚进行补助 |
脱毒种苗按6元/株的标准据实补助;建设假植网棚按照20元/㎡标准据实补助。 |
柑橘苗木补助株数不超过800株/户,假植网棚补助面积不超过200㎡,超过部分按一般果农补助标准进行补助。 |
附件2
2022年隆木乡肉牛产业、4个深度贫困村特色产业等专项奖补标准
深度贫困乡、村 |
奖补名称 |
奖补标准 |
备注 |
深度贫困乡-隆木乡境内脱贫户肉牛专项奖补 |
肉牛产业 |
第1头500元 第2头1000元 第3头1500元 第4头2000元 |
①隆木乡肉牛限额5000元/户; ②新村村脱贫户肉牛和特色养殖合计限额5000元/户。 |
隆木乡新村村脱贫户 |
特色养殖产业(鸡、鸭、鹅) |
30元/只,每户10只以上。 |
|
坪市乡李岭村脱贫户 |
油茶产业 |
抚育、低改 1000元/亩 |
最高限额 5000元/户 |
大坪乡上洛村脱贫户 |
特色水产产业 |
3000元/亩 |
最高限额 5000元/户 |
麻双乡花潭村脱贫户 |
肉牛产业 |
第1头500元 第2头1000元 第3头1500元 第4头2000元 |
最高限额 5000元/户 |
备注:专项奖补品种不得与种养产业奖补品种重复享受。
附件3
2022年易地搬迁户流转(流入)土地、发展
特色农业产业专项奖补标准
奖补项目 |
奖补名称 |
奖补标准 |
奖补限额 |
易地搬迁户土地流转(流入)奖补 |
土地流转(流入) |
耕地:400元/亩 山地:100元/亩 |
10000元/户,搬迁户在居住地附近流转(流入)土地 |
易地搬迁户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专项奖补 |
新建草莓、百香果、葡萄等特色产业 |
3000元/亩 |
9000元/户,搬迁户在居住地附近新建(面积控制在3亩以内) |
中药材、露地蔬菜、承包大棚蔬菜 |
1000元/亩 |
3000元/户,搬迁户在居住地附近新建(面积控制在3亩以内) |
|
购置农产品初加工设备(包含碾米厂、榨油厂、小作坊食品加工厂等) |
购机总价的50% |
15000元/户,搬迁户在居住地附近新购置(每户限1台/套) |
附件4
南康区“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农户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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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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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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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类别 |
□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 □一般农户 □引进菜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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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农业产业 类型 |
□种植业 □果业 □养殖业 □林业□休闲旅游业 □农产品加工运输业 |
生产经营规模 |
(亩/头/羽/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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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 银行 |
□农业银行 □农商银行 □九江银行 □赣州银行 □中国银行 □赣商村镇银行 □工商银行 □江西银行 |
申请贷款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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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贷款期限 |
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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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用途 |
□购买生产资料 □收购农产品 □扩大规模 □其他生产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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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 1.本人承诺本申请书内容填写真实,本人将恪守诚信、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 2.本人保证贷款用于发展农业产业。按时缴纳本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人保证不会干涉“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管理部门对贷款采取的相关调查活动,并给予必要的配合。 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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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村 调查情况 |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所在乡镇调查情况 |
(盖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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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乡村振兴局审核意见 |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区工作推进组办公室审核意见 |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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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银行 审批意见 |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备注:针对脱贫户(三类人员)才需要区乡村振兴局审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