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补对象:全区符合《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备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即生猪存栏200头以上,肉牛存栏50头以上,奶牛存栏10头以上,羊存栏200只以上,肉用家禽存栏3000羽以上,蛋用家禽存栏1000羽以上的养殖场。
二、直补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
三、直补标准:我省统一强制免疫补助标准为:生猪补助经费2元/头∙年;牛补助经费3元/头∙年;羊补助经费1.5元/头∙年;蛋禽(种禽)补助经费0.4元/羽∙年,肉禽补助经费0.2元/羽∙年。
四、直补程序:实行免疫信息化管理,规模养殖场按时通过“赣农服”微信小程序或者“江西省动物强制免疫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小程序或者系统”)上传强制免疫信息。按照“谁免疫、补给谁”的原则,规模养殖场通过小程序或者系统线上申请,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补助资金到免疫实施主体。
1、自愿申报。全区凡符合《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备案规模标准的养殖场,于2月底前通过小程序或者系统提交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申请、承诺书,并如实填写相关养殖信息,电子签名等。对规模条件范围内未申请的视为放弃“先免后补”,且不得领取政府采购强制免疫疫苗。
2、核实登记。区农业农村局收到线上申请后,根据平时掌握的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合理性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先免后补”审核通过、登记。
3、免疫实施。“先免后补”养殖场根据畜禽生产情况,自主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疫苗实施程序化免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做好免疫记录,按时通过小程序或者系统上传强制免疫信息。及时上传检疫证明和免疫效果检测报告。
4、直补申请。实行“先免后补”的规模养殖场,于6月30日、11月30日前在小程序或者系统中提交直补经费申请。
5、资金拨付。按小程序或者系统计算出的补助经费,经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审核,公示7日无异议后,于7月、12月,通过“一卡通”(“一折通”)或银行账户的形式将直补资金拨付到“先免后补”的养殖场免疫实施主体。
五、受理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农业农村局。
六、办理时限:按照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七、咨询、联系电话电话:0797一6633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