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2022年度本级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文旅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中心,为文广新旅局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主要承担全区旅游信息调研和旅游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并指导实施重点旅游区的规划开发建设和重点旅游产品开发;对全区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区(点)项目进行审核;引导全区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
(二)开拓全区旅游客源市场,拟定全区旅游客源市场开发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业的对外宣传、交流活动;贯彻执行国家各类旅游区(点)、度假区及星级饭店、旅行社和特种旅游项目时设施标准、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
(三)协助全区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公司)的设立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星级饭店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度假区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区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审核和报批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出国旅游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及边境旅游政策,并指导实施;协助外国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机构、人员在全区开设旅游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
(五)组织开展旅游业对外合作交流;开展艺术创作,培养全区戏剧创作者及业余戏剧爱好者,充实创作队伍;负责文化理论研究、戏剧创作与评论;培养戏剧创作评论、艺术理论研究队伍,推动戏剧创作、艺术理论研究事业发展;组织联系戏剧院团和专业社团进行戏剧 艺术的各项专业活动;整理、挖掘地方戏剧,加强对区外的戏剧 文化交流活动。
二、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设立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人事秘书股、旅游产品开发股、市场规划发展股、文旅宣传推广股。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人,其中在职人员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109.4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272.4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109.45万元,较2021年增加1002.46万元,增长936.97%,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转为收入。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24.37万元,占20.2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885.08万元,占79.7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109.45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09.45万元,较2021年增加377.77万元,增长51.6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647.7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改为其他。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29.63万元,占11.68%;项目支出979.82万元,占88.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2.98万元,决算数为22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88%。其中: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8万元,决算数为21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24%,主要原因是:追加项目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43万元,决算数为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4万元,决算数为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76万元,决算数为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厕所革命奖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4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6.94万元,较2021年减少13.38万元,增长下降14.8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86万元,较2021年减少1.75万元,下降4.65%,主要原因是:减少非必要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0万元,较2021年减少0.40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减少4.8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购买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4万元,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74万元,决算数为1.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全年国内公务接待21批,累计接待20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为:周边单位公务接待和项目洽谈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无。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76.84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市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76.8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完成了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将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选1个项目)进行公开。
“市级文旅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情况:以市场为导向,改革为动力,加强宣传,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旅游景区配套设施,推动区域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使得我区旅游工作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体分析:2022年我区完成了对3家企业的资金奖补,带动企业增收提效,促进社会消费,游客满意度达90%以上,较好的完成了年初的绩效任务。综合评价结论:2022年已完成部门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改进措施:无。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已对照绩效自评结果应用到日常项目的管理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