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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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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申昌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龙华镇“在水一方”景区打造为区级乡村振兴旅游示范点的建议》收悉。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区旅投公司、龙华镇人民政府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议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乡村旅游发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深入调研提出的建议,紧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我区特色资源禀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您对“在水一方”景区现状、特色优势的分析客观详实,所提建议切合实际,对我区深化农文旅融合、打造乡村旅游新标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我局完全赞同将“在水一方”景区作为我区乡村旅游发展的重点予以培育和支持。

二、积极推动落实

围绕您提出的核心建议,我已开展并计划推进以下工作:

1.积极推动区旅投公司深度参与开发运营。前期,区旅投公司已多次赴景区进行实地调研和可行性分析。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并推动区旅投公司与龙华镇政府、项目方开展实质性合作洽谈,探索灵活有效的合作模式(如参股、委托运营、资源整合等),力争区旅投公司的专业力量、资金渠道和市场资源尽快注入景区开发运营全链条,提升项目建设的规范性和市场竞争力。

2.全力支持打造区级乡村旅游示范点我局在强化规划引领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景区业态等方面将“在水一方”景区为全区重点培育的乡村旅游点打造

强化规划引领:将景区发展纳入全区“十五五”文化旅游发展规划整体布局,在项目策划、空间布局、业态引导上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突出其滨水生态、休闲度假、研学体验的特色。

加大政策扶持:积极协助龙华镇政府包装腊树村车行桥、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展示馆、研学基地等景区配套项目并纳入省级政策基金备选项目库,争取上级政策基金,同时协助景区申报各级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在符合政策前提下优先予以倾斜。协调相关部门在用地保障(利用好已批66.099亩建设用地及非耕地资源)、基础设施配套(如道路提升、水电网络)、项目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

完善景区业态龙华镇引进了一家重点文旅企业打造“在水一方”景区,目前已打造集奶牛养殖、牛奶加工销售于一体的奶牛养殖及加工销售基地,建设23个民族餐饮文化演绎蒙古包和占地面积约16亩的水上乐园,支持景区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引导和扶持周边乡村民宿、餐饮、特色农产品销售等配套业态发展,鼓励和引导当地村民利用现有房屋改造民宿和农家小院餐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关注并大力支持“在水一方”景区的发展:

1.深化项目对接:全力支持区旅投公司尽快与景区达成合作协议,实质性参与运营管理,引入先进理念和资源。

2.丰富旅游业态:结合龙华镇的地域文化和景区的自然景观,组织邀请旅游专家,指导景区优化项目设计,丰富文化内涵,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引进社会资本深入开发星空露营帐篷民宿群、研学基地及农家小院餐饮特色旅游产品帮助村民提升改造后房屋的品质和服务水平,使其更好融入景区旅游发展格局,为游客提供更具地方特色的住宿和餐饮体验,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学”综合服务能力。

3.举办特色活动:支持景区承办或联合举办类似客家美食腊货节、乡村音乐会、研学活动等特色文旅活动,持续集聚人气,扩大影响力。

打造“在水一方”区级乡村振兴旅游示范点,是挖掘我区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有效途径。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动力,扎实工作,全力推动“在水一方”景区高质量发展,力争早日将其建设成为我区乃至全市乡村旅游的亮丽名片。恳请您继续关心和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文旅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区文旅建设,为文旅事业的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申昌雷) 康文广旅建议字〔2025〕4号关于区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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