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计划
共招聘村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12名。
二.工资待遇
1.文明实践员工资待遇参照村级纪检委员标准2400元/月,其中区财政按1600元/月给予补贴,乡、村两级按800元/月给予补贴。
2.实行“工资+绩效奖励”模式管理,参照村干部绩效考核,年终根据文明实践员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考核后差异化发放。
3.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按规定程序可列入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队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工作,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须年满18周岁,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面向户籍或籍贯属本乡的人员进行招聘,如本乡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面向区内其他地方招聘。
4.学历原则上大专以上(含大专),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文艺特长生,优秀现任村自聘干部等优先。
6.需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以及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组织发动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7.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8.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①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②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③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④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⑤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⑥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⑦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⑧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⑨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宜任职的。
四.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到浮石乡党建办进行报名,提交《南康区公开招聘专职村(社区)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粘贴照片。
2.资格审查。由浮石乡党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面试。浮石乡党委将组织人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人员的综合素质及潜能。
4.体检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由浮石乡党委组织实施。考核主要对拟选用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进行递补。
5.公示与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先由浮石乡党委将拟选用人员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作出聘用决定,并将拟聘人员名单信息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籍贯、面试成绩)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备案。由浮石乡党委与专职文明实践员聘用人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3份,乡党委、区财政局、专职文明实践员各执1份〕。拟选用人员身份证、银行存折(卡)复印件报区财政局。
五.工作职责
1.负责所在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日常管理、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2.负责南康区基层党建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以及所在村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平台的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建所在村积分评定小组,享有管理平台积分审核权限, 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积分事项的评定和审核录入。
3.负责利用“江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进行“点单”“评单”,做好所在村志愿者在江西省志愿网上登记注册等工作,并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负责村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等村级阵地(功能室)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
5.每周至少向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报送一次本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图文信息,再统一报送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6.积极主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自觉提升文明实践工作能力水平;
7.完成村党组织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 报名时间及咨询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
咨询电话:0797—6558110
联系人:王 18079722508
专职村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