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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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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是主管浮石乡全面工作的区政府(区委)下设政府机构,主要职责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7 个,包括乡政府本级和6个所属预算单位。本部门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 53 人,其中行政编制 25 人,事业编制 28 人;年末实有人数 43 人,其中在职人员 43人,离休人员 7 人,退休人员 13 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25,14.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3.04万元,较2018年减少37.25万元,下降30.9 %;本年收入合计12431.82万元,较2018年增加9013.6万元,增长254.72%,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及其他收入等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4777.94万元,占38.43%;其他收入7653.88万元,占61.5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 12514.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514.86万元,较2018年增加8976.34万元,增长253.67%,主要原因是:其他支出大幅度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18年减少83.04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结余结转。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728.56万元,占13.81%;项目支出10786.29万元,占86.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47.76万元,决算数为4860.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6.1万元,决算数为  71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74万元,决算数为111.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41万元,决算数为9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95万元,决算数为2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568.72万元。

(六)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41.07万元,决算数为134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4.9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04.01万元,较2018年增加131.92  万元,增长21.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其他社会保障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36.33万元,较2018年减少 82.54  万元,下降24.54 %,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大幅下降。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4.59万元,较2018年增加1.09万元,增长23.74%,主要原因是:生活补贴提高标准。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与2018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发生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万元,决算数为24.17万元,完成预算的80.5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78万元,下降3.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万元,决算数为16.28万元,完成预算的85.68%,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52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了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万元,决算数为7.89万元,完成预算的71.73%,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本年压减了公务用车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6.33万元,较年2018年数减少82.54万元,下降19.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节能降耗,减少机关运行成本。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幸福村集中供水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6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幸福村集中供水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幸福村集中供水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6万元,执行数为1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改善126户贫困户、566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贫困户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生活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有了保障。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幸福村集中供水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高益民 13970776736

主管部门

区水利局

实施单位

浮石乡政府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66

166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166

166

100%

其他资金

0

0


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改善126户贫困户、570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贫困户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生活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有了保障。

改善126户贫困户、566人的安全饮水问题,贫困户饮水问题得到全面解决,生活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有了保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全年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新建或改善提升饮水设施数量

20

1个

1个

2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

100%

100%

10


水质达标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10

100%

100%

10


成本指标

补助标准

10

据实奖补

据实奖补

10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

15

≥570人

566

14.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工程设计使用年限

15

≥20年

20年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10

≥90%

90%

10


总分

100



99.9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赣州市南康区浮石乡人民政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