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浮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乡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扩大宣传,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我乡工作情况,特编制2021年度浮石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浮石乡人民政府。
(一)概述
2021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1.加强领导
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健全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职责及分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2.强化宣传
利用会议培训、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同时,积极组织参加政务公开应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政务人员的政务公开知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免予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三种类型进行了全面梳理。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一是涉及浮石乡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浮石乡机构和人事,包括机关内设机构、人事任免、公务员招考、录用等信息;四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其他信息。此外重点加强浮石乡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目前,我乡按照《条例》及省、市政府文件要求,参照县政府的公开流程,基本建立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和答复机制。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浮石乡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21年,浮石乡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
|
|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
|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
|
|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
|
|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
|
|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
|
|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
|
|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
|
|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
|
|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
|
|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
|
|
|
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
|
|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
|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
|
|
|
0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
|
|
|
0 |
|
2.重复申请 |
|
|
|
|
|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
|
|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
|
|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
|
|
|
0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
|
|
|
|
0 |
||
3.其他 |
|
|
|
|
|
|
0 |
||
(七)总计 |
|
|
|
|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0 |
|
|
|
0 |
|
|
|
|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二是更新平台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人员力量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乡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积极与相关部门衔接,获取信息来源,及时公开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及时性。二是创新工作方式,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新突破。三是打造专业化政务公开队伍,加强工作业务培训,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同时加强保密审查,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及时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
2022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创新工作思路,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将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与政府网站相应的功能模块相结合,与在线办理、申请公开、在线咨询查询、在线投诉等相结合,不断地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一种标准,不按照两种标准重复计算)。
(1)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收费标准为:a.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b.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2)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关政府信息已经主动对外公开,行政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告知申请人获取方式、途径等的,不适用按量计收。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为:A.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B.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C.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D.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