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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工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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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工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南康区工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zfxxgknb/xxgk_gknb.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精神,致力于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准则要求,积极助推重大决策与部署的落地实施,严格把握信息公开的关键要点并与工信工作的实际情况紧密融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度,区工信局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59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公告公示96条,公共服务2条,财经信息3条,工作动态52条,法规文件2条,人事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办结率100%。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败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我局积极创新举措,力求实现信息的全面、高效、透明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这一新媒体平台,开设专栏,以图文并茂、简洁明了的形式,集中展示和解读各类惠企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着力推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保障法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查阅检索下载方便。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本单位门户网站建设,调整优化相关栏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做好了权威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二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政务公开效能。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渠道,定期更新发布相关信息,依托政务新媒体“nk南康工业”微信公众号等对外发布了部门信息130余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坚持做到每日更新信息,定期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严格把关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真实有效。二是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根据主管部门历次评估反馈的问题,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限,强化过程管控,及时报告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见实效。2024年我局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原创信息较少,部分事项公开的形式相对单一。二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公开的信息内容和形式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下一步我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一是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每一项工作都尽职尽责。我局将不断健全信息公开的制度措施,结合实际案例优化流程,同时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人员专业能力。二是通过多渠道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准确及时,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努力让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获取信息,持续提升其获得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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