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康区“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4]43号)文件精神,经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9户(2022年度第四十二批)符合“小微信贷通”融资申贷条件,现予公示:
续贷企业:
1、江西宇洲家具有限公司
2、江西华轩家私有限公司
3、赣州市南康区俩棵树家具有限公司
4、江西龙岭龙山家具有限公司
5、赣州添木家具有限公司
6、江西天屹轩晨家具有限公司
7、江西永春实业有限公司
8、赣州市南康区威新建材有限公司
新贷企业:
1、赣州市南康区龙帝家具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0日,如有异议,可向“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反映,监督电话:财政局0797—6614036 、 “小微信贷通”办公室电话0797—6605123。
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代)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