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康区“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府办字[2014]43号)文件精神,经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7户(2024年度第十八批)符合“小微信贷通”融资申贷条件,现予公示:
续贷企业:
1、赣州川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江西兆业家具有限公司
3、江西帝首家居有限公司
4、江西智联汇和物流有限公司
5、赣州嘉扬家具有限公司
6、江西金银花家具有限公司
7、赣州市南康区南鑫木工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1日,如有异议,可向“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反映,监督电话:财政局0797—6614036 、 “小微信贷通”办公室电话0797—6628978。
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代)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