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南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康区“小微信贷通”融资工作方案的通知》(康工信联字[2024]1号)文件精神,经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初步审核下列4户(2025年度第三十四批)符合“小微信贷通”融资申贷条件,现予公示:
续贷企业:
1、赣州市南康区海堂家具有限公司
2、江西品鑫家具有限公司
3、赣州市卫忠农资有限公司
4、江西金富临门家具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28日,如有异议,可向“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反映,监督电话:财政局0797—6614036 、 “小微信贷通”办公室电话0797—6628978。
南康区“小微信贷通”协调办公室(代)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