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南康区欢春雷家具厂柜式家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2日-11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6619718。
通讯地址:赣南大道与陈赞贤大道交叉口行政审批局2楼一站式集成专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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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1) |
南康区欢春雷家具厂柜式家具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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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经济开发区镜坝工业园H-2-04、H-2-08-02地块6#厂房1~4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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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康区欢春雷家具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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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赣州环安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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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经济开发区镜坝工业园H-2-04、H-2-08-02地块6#厂房1~4层,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43′46.819″,北纬25°42′57.937″。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经济开发区镜坝工业园H-2-04、H-2-08-02地块6#厂房1~4层约5573.42m2,建设实木家具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生产衣柜1700件、电视柜800件、餐边柜1000件、书柜500件、鞋柜1500件、妆台3000件、衣帽架1000件、书桌500件,合计1万件/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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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气污染防治。废气须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其达标排放。机加工木工粉尘及木工打磨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磨粉尘经水帘柜处理后引至厂房外无组织排放;底漆房及晾干房废气通过1套“水帘柜+水洗柜+丝网除雾”废气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1#面漆房及晾干房废气通过1套“水帘柜+水洗柜+丝网除雾”废气处理设施(TA002)处理后、2#面漆房及晾干房废气通过1套“水帘柜+水洗柜+丝网除雾”废气处理设施(TA003)处理后,共同由1根25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箱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胶水挥发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以项目厂区向外延5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及食品、药品等敏感企业。 (二)废水污染防治。应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处理方案。采取成熟稳定工艺进行有效处理,确保达标排放,杜绝废水超标排放。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喷淋废水、喷枪清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暂存至废水收集桶,委托废水处理公司定期上门收运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镜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经镜坝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朱坊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内各机械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措施;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可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及综合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堆放和倾倒。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板材边角料、木工粉尘、废布袋、废砂纸、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统一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胶桶、废漆桶、漆渣、废滤网、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定期对废气处理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配备齐全灭火器材,加强消防培训;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六)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措施,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和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废水的管理,防止污水“跑、冒、滴、漏”,废水收集桶设置围堰并加装盖板,含水漆渣等危废需使用密封袋装并在装袋区域放置防渗托盘。分区防渗:重点防渗区包括废水收集桶、喷漆房及晾干房、油磨区、涂料仓库、危废间、化粪池、水洗柜区域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其余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办公区等其他区域划为简单渗区。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废气排放简按照要求设置采样口,高度须满足相应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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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