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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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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发布《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南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kjx.gov.cn/nkqxxgk/zfxxgknb/xxgk_gknb.s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概况信息、公告公示、行政执法、财经信息、人事信息、工作动态、法规文件、公共服务及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9类。截至目前,我局全年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43条,其中法规文件41条、人事信息2条、财经信息8条、年度报告3条、公告公示26条、行政执法1条、公共服务2条、工作动态157条、供水供电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4年,办理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申请14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持续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管理,切实加强公开信息审核把关,同时做好动态信息更新维护工作,保证公开信息时效和质量,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线下与线上平台建设相结合。线下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政府开放日”活动、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公示栏等。线上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阵地”的作用,及时更新发布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信息,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检索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把对外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关,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针对公开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推进整改。加强内部建设,配备专业人员,提升队伍素质,完善相关制度,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行信息排查我局2024年规范政务公开考核,社会评议良好,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当导致的责任追究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64.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信息推送精准度不足,信息发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内容较单一,多使用文字、图片进行公开,丰富性不足。接下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信息审核和更新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继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多探索新的公开方式如视频等,使信息更加直观易懂,提升政务信息公开效果。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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