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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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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区房管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房地产行业、行政管理、土地有偿出让、房地产交易市场、城镇房屋拆迁、产权产籍管理及中介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管理局、赣州市南康区白蚁防治所、赣州市南康区房地产市场管理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30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18人;年末实有人数28人,其中在职人员2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801.4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204.31 万元,较2018年减少77.87万元,8.8 %;本年收入合计597.14万元,较2018年减少64.2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减少。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591.92万元,占99.1 %;其他收入5.22万元,占0.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801.4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94.61万元,较2018年增加29 万元,增长5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206.84万元,较2018年减少106.88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预算数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588.6万元,占99 %;项目支出6万元,占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9.5万元,决算数为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69.5万元,决算数为76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1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68.5万元,较2018年增加2.28万元,增长0.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4.6万元,较2018年减少9.56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的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5万元,较2018年增加19.65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列支对个和家庭补助。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24.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16万元,下降32.2 %,其中: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万元,决算数为2.44万元,完成预算的24.4%,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1.16万元,下降32.2 %。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62万元,较年2018年数减少11.44万元,降低12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费用减少。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已报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