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是主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赣州市和本区关于城乡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综合管理全区建筑业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规划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含建筑劳务合作)。
(三)主管全区城市建设和集镇建设;综合管理城市燃气、热力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燃气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四)负责全区建设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并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五)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的征缴、审查、核拨工作;代收市政设施配套费等及收取行业各种规费。
(六)负责制定全区规划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七)指导全区城乡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城市建设市场执法监察工作。
(八)负责全区城乡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九)负责和指导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和老干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编制数小计171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5人;实有人数共149人,其中在编人员118人,具体为: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额补助事业编54人,自收自支编53人,其他人员31人,具体为:合同工3人,见习生3人,退休人员23人;保洁员1人,门卫1人。
第二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住房何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342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57.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287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5.25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551.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793.0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收入预算总额为3429.27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7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7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74.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6万元、资本性支出311.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72.4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11.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1.1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26.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2.0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74.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1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5.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7万元;资本性支出311.1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67.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财政补助支出预算2878.1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55.2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64.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9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83.2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387.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机关运行费预算526.3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0.29万元,增长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总额31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农村保障房和危房改造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概述:帮助农村经济困难的家庭改善住房条件
(2)立项依据:加快推荐城乡一体化,解决农村住房安全问题。
(3)实施主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实施方案:进一步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条件,提高农村居住水平,按照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①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的要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问题为目标,统筹规划农村民居建设,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建设,切实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条件。②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要从农村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确保改造的住房符合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要求,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操作程序,公开扶助政策,公开申请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和审批结果,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愿。③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资金管理符合危房改造实施的条件。
实施周期:2021年1月-12月
年度预算安排:2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危房改造达标率
质量指标:危房改造覆盖率、危房改造数量任务达标率
时效指标:危房改造完成及时性
成本指标:危房改造成本控制
经济效益指标:危房改造经济效益达成率
社会效益指标:危房改造改造率
满意度指标:对危房改造工作满意度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
公务接待费46万元,比上年减5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不超去年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