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规划批后监察(含国有土地上的开发建设项目、公建项目、农民返迁房建设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农民集中安置点以及城市规划区外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农民集中安置点建设);负责检查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的规划实施情况;依法查处未按照规划许可规定进行的各类违法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共有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小计10人,实有全额事业编制人员9人,聘用人员40名。
第二部分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收入预算总额为697.8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94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3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1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90万元;上年结转419.39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66.637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支出预算总额为697.8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9488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697.832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5.94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7.99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6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5.259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4.51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996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2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75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07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7.99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0.19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5.672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22.97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1.16万,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16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8.43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1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6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996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5758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8.439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9.31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8.79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机关运行费预算107.472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0.93%。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26.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16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底,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重点项目情况说明
两违办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通过集中整治,惩治和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建立遵循规划、依法用地、依法管理的良好秩序。
(2)立项依据
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实施主体
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
(4)实施方案
两违建设行为,主要指以下五种类型:1、未经批准擅自建房的;2、超过批准面积或未按规划要求建房的;3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4未经批准擅自建造生产经营性用房的;5、其他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
(5)实施周期
2021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8.8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目标:遏制两违发生,共建南康美好环境。
数量指标:两违发现率达95%。
质量指标:两违拆除率达97%。
满意度:群众满意度大于97%。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规划监察执法大队“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6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
公务接待5.68万元,比上年减少1.4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持三公经费预算不超去年预算。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务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对部门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结合部门实际,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进行解释。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