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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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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字〔20223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及交通

安全管理的通知

全区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工程项目部:

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工程车辆伤害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排查不深入、教育交底不落实等问题。为切实吸取事故教训和加强施工现场工程机械车辆安全管理,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切实防范此类事故,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场内交通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要重视并加强所有参建人员场内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交通指挥。

2.施工现场临时便道的修建应尽量避开松软土、陡崖、滑坡坠石地段。如需通过,要采取相应的加固措施。

3.临时便道若必须通过既有公路及其他机动车道,应经有交通、公安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路标及防护措施,另外派专人指挥。

4.临时便道、通道在狭窄、陡坡、急弯、穿越电力通讯地段设置交通标志,大型施工机械及特种车辆通过时设有专人负责指挥。

5.临时便道应平整无坑洼,低洼地段要适当加高,路面应使用水泥、沥青等材料进行硬化。待开挖部位可以临时铺设钢板供开挖机械、运输车辆短期行驶。

6.临时便道用机械施工时,在半路沟堑陡坡地段设置醒目的禁止超越标志,并有专人指挥机械施工。

7.临时便道要确保无泥泞和结冰的情况,防止车辆行驶过程发生滑移。雨雪天气、夜间应低速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8.当基坑施工存在临时上下坡道时,应在坡道两边设置明显护栏和警示标志。

二、加强机动车辆运输安全管理

1.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车辆道路运输安全细则,配备专业交通安全指挥人员,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车辆运输安全。

2.机动车辆的使用必须执行公安部制定的交通规则,严禁无证驾驶、酒后开车、无令开车。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车辆,应做好入场核查登记,对无法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照或不服从管理的应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3.车辆在施工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 km/h,在会车、弯道、险坡段不得超过5km/h。

4.载重机动车辆载客,必须遵守其规定的额定人数和车速,严禁客货混载。

5.各种机动车辆不得带故障或超载运行。

6.自卸汽车、油罐车、平板拖车、汽车吊、装载机、翻斗车等特殊车辆除驾驶室外,不得乘人。驾驶室不得超额坐人。

7.各种机动车辆均不得停放于斜坡路面,因故必须临时停放的,必须拉紧手刹,切断电路,锁好车门,并在轮胎处垫好枕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8.自卸车辆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在坑槽、洞口边卸料时,后轮与坑边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

2)车厢未降落复位,不得行车;

3)禁止在有横坡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而翻车;

4)当必须在工地内作检修维护时,必须使用有效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辆前后轮胎处垫好枕木。

9.混凝土泵车、汽车吊等带有支腿的车辆在坑槽边作业时,四个支腿必须同时垫好垫板支稳,且要与坑槽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

10.载重汽车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化学品时,应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11.驾驶装载车、挖掘机等场内车辆机械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12.混凝土罐车在运输混凝土时,要保证滑斗放置牢固,防止在行驶中打伤行人和影响其他车辆行驶。

13.在学生上、下学期间,工程车辆禁止驶入校园周边路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车辆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相关职责责任及奖惩措施。监理单位要加强对场内交通运输安全巡视,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建设单位、建设行业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2.全面排查,狠抓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定期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使用单位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并留存安全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情况实施监理,将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监理要求纳入监理细则;施工总包单位(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工程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负主要责任,对车辆的进出场、调配使用等实施全流程管理,专业分包合同应包含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方面安全管理协议和相关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单位(分包单位)对施工现场工程运输车辆和工程机械的使用安全管理负具体责任。

3.立行立改,落实各项措施。合理规划场区道路,满足场区内车辆通行及消防要求, 施工现场主道路(含隧道通道)需设置人车分流措施;对场区主要道路进行硬化、亮化,结合实际,安装限速提示、减速带、反光镜及必要交通标识,并负责正常使用;建立健全工程机械车辆门卫管理、安全检查、安全运行和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对进出场的工程机械车辆进行登记,维护场内道路的交通秩序,保证人车分流、停放合规、通行安全;在大门出口应设置学生上、下学期间工程车辆禁止驶入校园周边路段的警示标语和绕行线路图。

4.及时总结,强化监督检查。各监督组要将工程机械车辆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畴。立即行动,迅速部署对所有在建项目参建各方对照本通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立即责令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校园周边和检查发现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项目,要加大对该项目的检查频次和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多次整改依然不到位的参建单位, 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立案查处,并在全区通报批评,确保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

赣州市南康区建设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