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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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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字〔201115

                                                       

 

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10年,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共公开政府信息18842条,完成全年任务的156%大部份乡镇、街办和部门都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不少单位未按《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的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办理程序不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存在批量集中审核公开的现象;三是公开内容不合要求,存在把非本级部门(单位)制作、生成的政府信息作为其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把普通信息、消息,甚至文章摘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现象;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不够到位;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以上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切实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目前,我市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创业服务提升年和日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有关科室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操作规范到市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栏下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本部门(单位)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各单位具体任务详见附表1)。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既有数量,又有质量。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要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依照操作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到位;三是要严把公开质量关。各单位具体负责和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要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涵,甄别政府信息与党务信息、普通信息、消息的不同,认真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容,切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要杜绝片面追求信息公开数量,不求质量的现象。凡不属于本部门(单位)制作、生成的信息,不得公开,也不能把党务信息、普通信息、消息和文章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已公开了的必须在年底前删除,逾期未删除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以内容不规范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三、及时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求,确保公民获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出的申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要每天登录后台,发现有依申请公开事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二是要严格审批流程,建立工作台帐,相关资料要建档管理,以备考核检查。

四、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坚持“谁制定、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责任制。严格按照《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的程序和要求,把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进行认真鉴别,查清定密依据,以避免错定或漏定;对上传的政府公开信息,在公开信息正式提交发布前,应对每一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包括信息的标题、正文及附件。对有疑问的,可要求提交信息部门重新复核,并填写好《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2),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公开。

  

附件:1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2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O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政务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

        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          

 南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32日印发    

共印160

附件1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2011

指导性任务

 

2011

指导性任务

国税局

150

交通运输局

220

民宗局

120

烟草专卖局

100

交管大队

150

凤岗镇

200

市容园林环卫局

230

卫生局

230

林业局

230

赤土乡

150

体育局

120

果业局

100

蓉江街道办事处

200

民政局

260

司法局

120

监察局

120

十八塘乡

150

住房公积金中心

100

农机局

200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60

财政局

200

人口和计生委

120

麻双乡

150

环保局

120

商务局

260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50

畜牧水产局

120

民营企业管理局

12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00

旅游局

100

政府办

260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0

工商局

120

龙岭镇

200

教育局

260

水利局

230

东山街道办事处

200

城乡规划建设局

230

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150

唐江镇

200

公路分局

100

镜坝镇

150

国土资源局

220

太窝乡

150

 

2011

指导性任务

 

2011

指导性任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60

龙华乡

150

隆木乡

150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120

统计局

120

横寨乡

150

公安局

260

广电网络公司

100

质量技术监督局

120

人防办

100

扶贫和移民办

120

横市镇

150

浮石乡

150

房管局

150

审计局

120

气象局

100

行政服务中心

120

矿产资源管理局

150

发改委

260

物价局

120

档案局

100

邮政局

100

龙回镇

150

联通公司

100

三江乡

150

电信分公司

100

大坪乡

150

移动公司

100

坪市乡

150

家具产业促进局

200

科技局

120

龙岭工业园区管理办

100

供电公司

100

东山工业园区管理办

100

石油经营部

100

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120

地税局

150

农业和粮食局

200

朱坊乡

150

新村办

200

水保局

100

 

 

人民银行

100

 

 

 

附件2

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序号

信息标题

文号

颁发时间

 

 

 

 

 

 

 

 

 

 

 

 

 

 

 

 

 

 

 

 

 

 

 

 

 

 

科(室)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