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字〔2011〕15号
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2010年,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进展良好,共公开政府信息18842条,完成全年任务的156%。大部份乡镇、街办和部门都能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且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不少单位未按《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的要求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规程,办理程序不规范;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存在批量集中审核公开的现象;三是公开内容不合要求,存在把非本级部门(单位)制作、生成的政府信息作为其政府信息公开,以及把普通信息、消息,甚至文章摘要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现象;四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不够到位;五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以上存在的问题,请各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为切实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
目前,我市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创业服务提升年和日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务必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加强日常督促检查,进一步明确有关科室和经办人员的责任(操作规范到市政府门户网“公告公示”栏下载),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本部门(单位)所承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各单位具体任务详见附表1)。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做好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既有数量,又有质量。一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保公开的时效性;二是要严格审批程序。按照“谁制定、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依照操作逐级审核把关,确保信息公开办理程序到位;三是要严把公开质量关。各单位具体负责和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要加强有关业务知识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内涵,甄别政府信息与党务信息、普通信息、消息的不同,认真把握好政府信息公开容,切实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到应公开的全部公开。要杜绝片面追求信息公开数量,不求质量的现象。凡不属于本部门(单位)制作、生成的信息,不得公开,也不能把党务信息、普通信息、消息和文章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已公开了的必须在年底前删除,逾期未删除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以内容不规范在年终考核中扣分。
三、及时认真办理,努力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在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要进一步规范和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求,确保公民获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权利。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促进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提出的申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工作人员要每天登录后台,发现有依申请公开事项,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办理;二是要严格审批流程,建立工作台帐,相关资料要建档管理,以备考核检查。
四、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坚持“谁制定、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责任制。严格按照《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试行)》的程序和要求,把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进行认真鉴别,查清定密依据,以避免错定或漏定;对上传的政府公开信息,在公开信息正式提交发布前,应对每一条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包括信息的标题、正文及附件。对有疑问的,可要求提交信息部门重新复核,并填写好《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附件2),确认无误后方可发布公开。
附件:1、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2、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二O一一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政务 政府信息公开 通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市
委各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群众团体。
南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日印发
共印160份
附件1: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性任务分配表
单 位 |
2011年 指导性任务 |
单 位 |
2011年 指导性任务 |
国税局 |
150 |
交通运输局 |
220 |
民宗局 |
120 |
烟草专卖局 |
100 |
交管大队 |
150 |
凤岗镇 |
200 |
市容园林环卫局 |
230 |
卫生局 |
230 |
林业局 |
230 |
赤土乡 |
150 |
体育局 |
120 |
果业局 |
100 |
蓉江街道办事处 |
200 |
民政局 |
260 |
司法局 |
120 |
监察局 |
120 |
十八塘乡 |
150 |
住房公积金中心 |
100 |
农机局 |
200 |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260 |
财政局 |
200 |
人口和计生委 |
120 |
麻双乡 |
150 |
环保局 |
120 |
商务局 |
260 |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50 |
畜牧水产局 |
120 |
民营企业管理局 |
120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00 |
旅游局 |
100 |
政府办 |
260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0 |
工商局 |
120 |
龙岭镇 |
200 |
教育局 |
260 |
水利局 |
230 |
东山街道办事处 |
200 |
城乡规划建设局 |
230 |
文化和广播电影电视局 |
150 |
唐江镇 |
200 |
公路分局 |
100 |
镜坝镇 |
150 |
国土资源局 |
220 |
太窝乡 |
150 |
单 位 |
2011年 指导性任务 |
单 位 |
2011年 指导性任务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60 |
龙华乡 |
150 |
隆木乡 |
150 |
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
120 |
统计局 |
120 |
横寨乡 |
150 |
公安局 |
260 |
广电网络公司 |
100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120 |
人防办 |
100 |
扶贫和移民办 |
120 |
横市镇 |
150 |
浮石乡 |
150 |
房管局 |
150 |
审计局 |
120 |
气象局 |
100 |
行政服务中心 |
120 |
矿产资源管理局 |
150 |
发改委 |
260 |
物价局 |
120 |
档案局 |
100 |
邮政局 |
100 |
龙回镇 |
150 |
联通公司 |
100 |
三江乡 |
150 |
电信分公司 |
100 |
大坪乡 |
150 |
移动公司 |
100 |
坪市乡 |
150 |
家具产业促进局 |
200 |
科技局 |
120 |
龙岭工业园区管理办 |
100 |
供电公司 |
100 |
东山工业园区管理办 |
100 |
石油经营部 |
100 |
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
120 |
地税局 |
150 |
农业和粮食局 |
200 |
朱坊乡 |
150 |
新村办 |
200 |
水保局 |
100 |
|
|
人民银行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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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批表
年 月 日
序号 |
信息标题 |
文号 |
颁发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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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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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门 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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