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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字〔2011〕79 号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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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字201179

 

 

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督查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市政府督查室对上半年全市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网上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亟需进一步改进。现将上半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95日,全市被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有49个政府综合部门、20个乡镇(街办)和16个驻市单位,共向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8508条。从检查结果看,完成全年信息公开80%及以上的单位有:市家具产业促进局、市农机局、市国税局、麻双乡政府、市监察局、市广电网络公司、市移动公司、大坪乡政府、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市体育局、市审计局、市质检局、市统计局;录入信息较少、公开信息较慢且只占全年信息公开30%及以下的单位有:赤土畲族乡政府、浮石乡政府、三江乡政府、龙回乡政府、横市乡政府、龙华乡政府、横寨乡政府、坪市乡政府、唐江镇政府、市水利局、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市农粮局、市邮政局、市科技局、市人防办、市交管大队、市联通公司。另外,我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件118件,所涉及的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广电网络公司、市地税局、市邮政局、东山工业园等单位均按要求及时予以答复处理。

二、存在问题

(一)人员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够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录入,人员安排经常更换,致使工作责任不明、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公开的数量不够。多数单位自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不足,致使在赣州市的排名相对靠后。

(三)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一是分类存在不规范现象,公开的信息与栏目不对应。如有的单位把公告类信息划入 “政务动态”栏等。二是部分单位未严格按要求公开信息,把整条信息分割成几条信息公开发布,甚至发布与本部门无关的信息。

(四)公开的时间不及时。按照《条例》规定,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但有的单位集中某时间段批量公开,造成信息的过期性、失效性。从检查结果看,我市各部门各单位普遍存在类似情况,且少数单位还存在随意更改信息生成日期的情况,为完成信息公开数,对已过期、失效的信息进行生成日期的修改,造成信息首页面出现时间排序不规范的现象。

(五)工作制度未建立。多数单位未建立相应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从而导致这些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了通报一次就公开一些信息,不通报就不公开信息的现象。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各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一项法定义务,是实现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有效方式。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晓斌在82日的市《政府工作报告》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明确承担此项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人员。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彻底消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阶段性工作的习惯性思维,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对还未报送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名单的单位,在920日前将名单盖章后报至市政府督查室。并督促本部门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操作人员尽快加入南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群(153696536)以便交流。

(二)加大力度,积极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此次检查情况,认真对照《条例》的要求,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审核、责任追究制度。

(三)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增强时效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梳理、分类。发布政府信息要由数量型向质量型提升,重点公布人权、事权、财权、审批权、执法权、收费权以及社会、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同时,要做好信息发布审查工作,严格执行公开程序,履行公开义务。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对新生成的信息要及时发布、更新。同时,要拓宽发布渠道,确保信息时效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在网上对各单位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督查,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且再受市通报批评的单位,将依据《条例》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第六期

 

 

 

 

 

                            O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 信息   公开   通报

 抄送: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纪委。

 南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98日印发

                                  共印100

附件1

南康市政府信息公开月报

第六期

南康市人民政府督查室编                       201195

●截止至今全市共公开政府信息38508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条,201188日至9511时,乡镇公开162条,市直部门公开1064条。

●通报情况:

1、从88日至9511时,有18个单位未公开一条信息:见表中打“●”号。2、有5个单位连续两个月以上未公开一条信息:见表中打“▲”号。

在此对打标记的乡镇、单位部门通报批评,望引起重视。

3、已有7个单位完成本年信息公开任务数:市家具产业促进局、市农机局、市国税局、麻双乡政府、市监察局、市广电网络公司、市移动公司,在此通报表扬,希望再接再厉。

●注意事项:1、请被通报的单位及时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根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晓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的指示,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发展提升年的考核中,为尽快落实开展好此项工作的常态化,请还没上报本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名单的在920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3、请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上传工作人员加入南康市政务信息公开群(153696536)以便交流。

 

领导批示:

 

 

 

 

 

2011年市直部门单位政府公开信息公开情况

 

部门单位

任务数

上传数

备注

部门单位

任务数

上传数

备注

市政府办

260

1179

完成

市农机局

200

203

完成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60

188

市教育局

260

192

 

蓉江街道办事处

200

137

 

龙岭镇政府

200

97

市广电网络公司

100

116

完成

市城管局

230

181

 

市财政局

200

116

 

凤岗镇政府

200

127

 

市人事局

260

101

 

市公安局

260

129

市监察局

120

127

完成

市发改委

260

144

 

市林业局

230

133

 

麻双乡政府

150

154

完成

市城建局

230

190

市卫生局

230

171

 

市药监局

100

84

十八塘乡政府

150

112

 

 市计生委

120

78

 

市质监局

120

106

 

市家具产业促进局

200

219

完成

市文广局

150

65

 

市体育局

120

113

 

市畜牧水产局

120

104

市民政局

260

140

 

龙岭工业园

100

78

 

市工信局

200

86

 

 市国税局

150

164

完成

市地税局

150

100

 

市供电公司

100

75

 

市审计局

120

113

 

朱坊乡政府

150

64

 

市司法局

120

81

 

市石油公司

100

57

 

市工商局

120

91

 

东山街道办事处

200

80

 

市交通运输局

220

127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00

59

 

浮石乡政府

150

45

市水利局

230

40

市国土资源局

220

77

 

龙回镇政府

150

36

 

赤土畲族乡政府

150

51

市旅游局

100

48

 

部门单位

任务数

上传数

备注

部门单位

任务数

上传数

备注

大坪乡政府

150

148

 

市烟草专卖局

100

60

市农业和粮食局

200

34

 

三江乡政府

150

41

 

隆木乡政府

150

51

 

市行政服务中心

120

114

 

市地矿局

150

74

 

市果业局

100

61

市民宗局

120

46

 

市公路养护公司

100

51

 

市统计局

120

101

 

市商务局

260

166

 

市房管局

150

66

 

太窝乡政府

150

64

 

 横寨乡政府

150

31

市物价局

120

72

市扶贫和移民办

120

112

市民营企业管理局

120

65

 

市广播电影电视新闻中心

120

38

 

市粮食流通服务中心

120

77

 

市邮政

100

17

镇坝镇政府

150

68

 

市档案局

100

36

 

市气象局

100

43

 

市科技局

120

14

 

市移动公司

100

112

完成

市安监局

150

72

市水保局

100

43

 

龙华乡政府

150

33

横市镇政府

150

36

 

 市电信分公司

100

58

坪市乡政府

150

13

 

东山工业园

100

68

 

唐江镇政府

200

3

市人行

100

60

市人防办

100

9

 

市环保局

120

1

市联通公司

100

1

市新村办

200

49

 

市交管大队

150

9

 

  说明:

1、备注栏中带“●”号为当月未更新政府信息;带“▲”号为连续两个月未更新政府信息;带“★”号为连续三个月未更新政府信息。

2、2011年任务统计数从(康府字[2011]15号)下文时间:201132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