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康干字〔2011〕11号
中共南康市委
关于李民华等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经市委研究,下列同志已到退休年龄,同意退休: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李民华
市财政局:潘宝林
市水利局:梁光辉
市卫生局:黄晓兰
市物价局:刘翼发
请相关单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中共南康市委
2011年9月15日
主题词:干部退休 李民华等 通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市人武部
中共南康市委办公室 2011年9月15日印发
共印1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