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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福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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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府字〔201482

 

关于刘福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福建同志任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奇焕同志任南康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明同志任南康区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唐江中学校长职务;

吉金平同志任唐江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康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仲承全同志任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肖中同志任南康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忠同志任南康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福生同志任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金山同志任红十字会副会长,免去其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小琪同志任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南康红十字会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会林同志任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义令同志任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卢川平同志的南康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毓球同志的南康区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祥生同志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李德权同志的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2014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