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府字〔2014〕82号
关于刘福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南水开发办,区政府各部门,区属、驻区各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刘福建同志任苏区振兴发展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奇焕同志任南康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明同志任南康区第三中学校长,免去其唐江中学校长职务;
吉金平同志任唐江中学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南康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仲承全同志任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
肖中同志任南康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国忠同志任南康区第三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福生同志任区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金山同志任红十字会副会长,免去其红十字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朱小琪同志任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斌同志任南康红十字会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黄会林同志任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义令同志任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卢川平同志的南康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毓球同志的南康区第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陈祥生同志的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李德权同志的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