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对《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欢迎区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地质勘查单位、部分矿业权人以及关心本次听证事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会,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听证会代表。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0日上午9:00
地点: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5楼会议室
二、听证内容
对《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是否科学、合理、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开征求意见稿已在南康区人民政府网会进行了公示,请自行下载。
三、听证须知
1.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
2.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客观反映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保守国家秘密。
3.听证会代表有权审验听证笔录,在确认无误后应当在听证笔录上签字。
4.听证会结束后,听证会代表有权查阅听证纪要。
5.遵守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四、其他事项
1.即日起接受听证申请报名,请报名人员填写报名表,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或传真。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9日。
2.作为听证陈述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准备书面发言材料(每位陈述人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联系人:潘康华,电子邮箱NKQGTKJSTXFK@163.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听证会报名”字样),电话19914747553
附件:赣州市南康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报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