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2021〕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有关规定,南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康区2022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现将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对该方案有意见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当面口头或电子邮件等法定形式向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反馈。
一、公示期限
2022年6月 日-2022年7月 日
二、公示地点
南康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kjx.gov.cn)
三、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南康区泰康中路58号)
联系人:高联东
联系电话:0797-6623891
电子邮箱:nkgb891@163.com
附件:《南康区2022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2022年6月 日
附件:
《赣州市2022年南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第二批次)
一、编制原则和依据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规定,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批准生效前,成片开发方案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在此基础上,南康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南康区2022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二、成片开发区域基本情况
南康区成片开发建设区域按乡镇界线来划分,共包含7个片区,涉及唐江镇平田村;太窝乡元岭村;龙回镇油店村、半岭村、茶叶坳村;龙岭镇金龙村;赤土畲族乡赤土村、虎岗村;蓉江街道办事处莲花村、洋坝村;朱坊乡胜利村。用地总规模为120.20公顷。根据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分析,用地现状主要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其他农用地、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特殊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
三、成片开发必要性、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1.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
本次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听证相关规定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成片开发不能背离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的目标、要求和初衷,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
2.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方案,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聚集,合理布局产业和城镇发展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有效避免城乡建设对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占用,切实保护耕地,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确保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得到不断提高。成片开发方案实施有利于产业发展和资源配置进行合理的规划和布局,便于开展大规模土地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功能齐全的土地片区。
3.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
一方面优化整个区域的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硬件”水平,完善生活服务配套,建设产城融合新城。另一方面积极引进龙头企业项目落地,带动南康区上下游产业发展,形成项目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工业发展格局,以总量扩大、结构优化、业态创新、品质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提高有效供给能力,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构建一二三产融合共进的产业新体系。
4.完善道路交通及其他配套设施的需要
南康区的快速发展使得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及其配套设施越来越显得乏力,为缓解交通压力,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提供更好的生活、生产环境,有必要在现有交通网络上进行道路新建与改扩建工程。道路工程的建设落地,将增强现有的交通网络覆盖力度,为区内生产生活带来更多的便捷性和通达度,也为南康区的发展扩张提供有力的道路交通保障。
5.提升景观风貌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
随着南康区经济逐步发展,产业人口的增多,缺乏供居民休憩的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系统尚未完善,城区整体风貌和环境仍需塑造提升。本成片开发的实施可为沿线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必须的日常保障,确保南康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将促进该区域与外界的人流、物流往来,改善区域投资环境,提升该片区的整体形象及竞争力,促进外商投资,从而促进南康区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
(二)成片开发的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根据各地块实际用途和实现功能划分,各地块规划主要用途为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公园绿地、教育科研用地、城市道路用地、体育用地和公共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四、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次成片开发项目,立足于“十四五”规划构建的城市区域空间规划布局,成片开发区域的布局符合规划,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缩短完成任务的时间,优化城市布局。
本次成片开发项目在选址及确定用地布局的过程中与《南康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划》、《南康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南康区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年)》和《南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土规延续方案等做了充分衔接,通过比对分析,本次各项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等用地红线均不涉及占用南康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且本次成片开发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符合乡镇总体规划。
五、成片开发公益性用地
国土空间规划要求一个完整的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不得低于40%。公益性用地比例计算采用成片开发范围内的公益性用地规模,除以成片开发范围总规模,得到公益性用地比例。本次南康区成片开发范围的公益性用地比例达到了不低于40%的要求。
六、征地安置补偿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关于公布南康区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康府字〔2020〕8号)的补偿价格执行。
2、征地补偿安置:按照《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试行)的通知》(康府办字〔2017〕20号)的标准执行。
3、征地程序:成片开发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工作,将依法依规履行征地批前告知、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补偿安置方案预公告、听证、协议签订、征地公告等程序。
七、耕地占补平衡
耕地占补平衡方案由南康区统筹安排,根据“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质量标准,通过在市域内或异地补充耕地来落实占补平衡,做到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双到位。
八、结论
南康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成片开发范围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符合部省规定的标准,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生态环境、丰富城市景观、构建全龄共享、活力多元的城市公共空间,从而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发展,符合南康区发展的长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