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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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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强化理论学习。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年初制定领导班子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领导干部主动带头学,带动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学法、用法,形成了浓厚的法治学习氛围。建立每周学习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以分组学习或集体学习的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等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考核。明确了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要求,确保了全年法治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各类问题。

3.强化基础保障。为确保自然资源普法活动顺利进行,我局向区政府申请了自然资源宣传经费,在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累计购买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手册等11000份,征订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长安》《法治日报》《民主与法制》《新法治报》《江西省重点普及法律法规以案释法(2023)》等学习资料和报刊,发送手机信息3万余条,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

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开展 “四减一优化”专项行动,对审批环节、申请材料、审批时限、许可收费进行清理简化,优化审批机制。实行简易低风险项目豁免审批制度,对8项简易低风险项目免于办理规划许可,对6项简易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规划许可,进一步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切实做好营商环境主要监测指标提升工作,目前,南康区“多测合一”实现率100%,建设项目策划生成比率已提升至94.48%,全力促进南康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5.有效维护市场环境。严格中介机构监督管理,认真开展持续规范治理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专项工作,在南康区政府网站上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自查自纠行动,对中介服务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同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实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对9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以更优的法治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6.履行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重点工作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全年参加市政府专项会议16次,参加区政府专项会议3次,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决策内容依法、科学、民主。

7.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学习,通过班子成员会、每周股室例会,专题学习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等相关工作要求,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明确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会议审议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核,切实提升管理质效。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制度。在行政执法中使用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对各行政执法环节进行文字记录,在执法活动中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全区自然资源领域共开展随机抽查活动7次,随机抽查对象8户,随机选派执法人员16人次,随机抽查事项数6项,抽查结果已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

10.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线上培训、考试。我局现有行政执法持证人员19人,法规科现有工作人员9名,在全局法治工作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

11.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一年来,公开政务信息671次,发布新闻报道86次,并多次被自然资源报、江西日报、省厅网站、江西营商等权威外宣媒体用稿,在各县(市、区)局中排名前列。对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赣州市信用信息系统上予以公示,“双公示”率达到100%。

(六)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2.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与江西一泓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由专职律师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和应诉协助。今年以来,我局委托代理律师参加诉讼仲裁4次,并全部胜诉。同时,在开展清退外聘人员、签订用地协议、调处山林权属纠纷等业务工作中,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为我局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13.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坚持法制宣传与业务工作同步推动,组织开展“4.22地球日”、“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6.25全国土地日”、“全民反诈”、“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等活动,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出宣传主题,张贴宣传横幅及海报36幅,通过移动、联通等通信平台发送公益短信息3万余条,发布新闻报道86次,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会前学法的工作部署,我局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收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14.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条例》学习培训和宣传解读,自觉将思维理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组织开展了“《信访工作条例》与自然资源信访工作”专题讲座,确保每名干部、能够理解《信访工作条例》精神,提升运用《信访工作条例》指导实践工作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真正做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共受理信访案件75件,已办结71件,4件正在处理,办结率94.67%;收到并系统回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网络问政信息270条,回复满意率达98%。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法治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带头加强法制理论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组织机关党委会议、班子成员(扩大)会议、局务会以及支部“三会一课”等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坚定践行“两个维护”,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

(二)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建立健全法治建设工作体制机制,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三)严格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督促班子成员和各股室、单位负责同志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的支撑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有效推动了全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带头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带头推进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活动,带动全局上下形成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带头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在区政府常务会议上,亲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进行了解读,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带头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在干部任用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重用法制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督促全体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调动全局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有力推动了区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对规范性文件的认定标准理解不深不透,经常与其他内部管理文件界定不清,存在报备情况不完全问题。二是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有待提高。我局承办的因土地问题引发的行政争议较多,且多数诉讼案件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结果,当事人往往不愿意息诉认判,诉讼案件上诉率、申诉率较高。三是普法工作深度不够。普法活动常态化开展较少,面向社会公众、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不够。

四、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决策配套制度,实现科学民主、公开透明决策。进一步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合理合法,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合法性。

(二)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责任担当,落实案件股室负责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进一步完善案件承办股室梳理答辩意见—法律顾问起草答辩状—法制工作机构审核把关“三联”模式,提升行政应复应诉能力。强化诉前化解,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落实领导班子责任,通过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调,提高当事人撤诉率。

(三)常态化开展普法活动。认真制定《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股室,结合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及“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普法活动。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法治政府建设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要点

南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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