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部署,南康区人民政府会同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组织开展了《南康区太窝镇、镜坝镇、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南水街道、龙岭镇六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规划》(公示稿)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期结束后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本文件内容为草案公示内容,具体规划内容以审批文件为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批前公示时间、内容及意见收集
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1日。
公示内容:详见附件1。
意见收集: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该规划公示稿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各种形式进行反馈。为更好地沟通交流,单位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和联系方式;个人反馈意见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6600265。
邮箱:nkkjghg@163.com。
二、听证事项、时间和地点
听证事项: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听证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3点
听证地点:南康区金融中心2#楼区自然资源分局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10~12人。在本规划涉及6个乡镇(街道)范围内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关心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或从事规划工作有关的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专家学者、行业代表等。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3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报名听证代表人但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听证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的报名时间为从即日起至2025年9月16日。
(二)报名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报送至邮箱:nkkjghg@163.com。
五、听证须知
1.申请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规划发展状况。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在听证会前10个工作日确定并通知参加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发放会议相关材料。
2.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3.听证参加人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4.经批准后的参加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附件:1.《南康区太窝镇、镜坝镇、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南水街道、龙岭镇六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2.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1南康区六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
2025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