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中共赣州市南康区委、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创新发展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工作。
(三)根据南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开发区经济运行和发展、招商引资,按照权限、程序审批和审核投资项目。
(五)负责开发区内企业的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开发区内公用设施的配套、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开发区环境质量及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作。
(八)负责开发区内企业和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抓好开发区的社会管理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编制人数小计85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人。实有人数小计47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4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18人,工勤人员2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6人。退休人数小计1人。
第二部分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1部分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收入预算总额为288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874.07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资金管理,减少不必要其他资金形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5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5.33万元;其他资金收入133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776.5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额为288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874.07万元,主要原因是优化资金管理,减少不必要其他资金形成。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项目支出2401.8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7949.1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资本性支出314.5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512.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3.7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57.4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8.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408.62万元;其他支出1331.4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5854.7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73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1.8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万元;资本性支出314.5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11.5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512.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241.1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555.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65.3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削减。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1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73.78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08.46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5.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8.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2万元。项目支出1070.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4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7.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8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万元,资本性支出314.5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81.1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无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3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345.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0.85万元,增长25.45%。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 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实有数0辆,执法执勤用车实有数0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预算金额2886.89万元。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2023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善管理、完善政策。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个,项目预算金额合计150万元。
(十)重点项目:园区日常保洁项目情况说明
1.园区日常保洁项目
(1)项目概述:做好园区道路红线范围内保洁工作,内容包括硬化路面和路缘石的冲洗、道路红线范围内(含绿化带、人行道)垃圾清运,另需保证园区各排水管道畅通,在重大活动和关键时间节点应无条件履行好全路段覆盖、不留卫生死角的保洁职责。
(2)立项依据:园区实际保洁需要。
(3)实施主体: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实施方案:按实施范围以及实际实施单价据实结算。
(5)实施周期:2023年
(6)年度预算安排:15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绩效目标:完成硬化路面和路缘石的冲洗、道路红线范围内(含绿化带、人行道)垃圾清运,保证园区各排水管道畅通,在重大活动和关键时间节点应无条件履行好全路段覆盖、不留卫生死角的保洁职责。
数量指标:项目完成率达到100%。
质量指标:项目验收质量达标率为100%。
时效指标:及时做好园区保洁。
成本指标:减少非必要开支。
经济效益指标:助力园区经济发展。
社会效益指标:为园区入驻企业及周围居民创造了一个洁净、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可持续影响指标: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的同时,提高环境卫生保护意识,促进养成良好文明的卫生习惯。
满意度指标:园区入驻单位及周围居民的满意度大于95%。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8.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出国事项。
公务接待18.5万元,比上年减34.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我单位未保留公车车辆。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暂无计划购置公务车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 财政拨款: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