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办
1.协助乡党政领导开展工作,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及督查、催办、组织协调职能;
2.负责乡机关保密、信息工作;
3.负责乡机关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4.负责机关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保障工作;
5.负责机关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6 .负责上传下达及会议通知工作;
7.负责外来人员接待工作;
8.负责全乡应急工作。
党建办
1.负责基层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工作;
2.负责人事管理及工作中的各种手续办理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3.负责机关科级干部的培养、考核及选拔、推荐工作;
4.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及理论学习;
5.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6.负责调研及文秘写作工作;
7.负责辖区(有单位除外)出国党员政审及手续办理工作;
8.负责文化、教育、体育及科普工作;
9.负责精神文明、主题教育、督查、政风行风工作。
纪 委
1、维护党章党规,协助党委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
2、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纪委有关纪检工作的指示、决议、决定;
3、协助乡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4、检查和处理乡、村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5、领导全乡的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同各党(总)支部、纪检委员的联系;
6、实施党内纪律监督;
7、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保障党员的权利;
8、负责执法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工作;
9、承办上级纪委和乡党委交办的有关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信访办
1.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负责日常的信访工作;
2.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案件,并负责督办和检查;
4.定期分析、综合人民来信来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向乡党政领导机关提供信息;
5.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6.组织实施全乡信访工作的目标管理,检查、指导、督促各村的信访工作,开展信访干部培训和信访宣传工作;
7.为来信来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矛盾化解工作;
8.负责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部署,制订本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村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治保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安全保卫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精神病人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铁路护路工作;
6.负责矛盾纠纷、心理咨询等工作;
7.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
武装部
1.本地区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
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
3.负责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4.负责本地区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人登记统计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进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的人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
7.协助本区域驻军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双拥共建活动;
8.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人民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统计站
1.负责本地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负责执行国家统计标准和统计报表制度;
3.负责管理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组织开展日常统计工作和完成各类专项调查任务;
4.负责建立健全各类统计台帐,做好各类统计档案的归档工作;
5.负责对基层单位统计人员进行管理,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和指导;
6.负责提供统计信息、分析和咨询服务。
安监站
1.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
2.定期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监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4.排除事故隐患,并将隐患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区安监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
财政所
1、制定和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统管全乡所有的财政收入,监督各部门和村居委的财务收支活动;
2、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对各项财政收入和支出做到年初有预算,年末有决算;
3、做好税源管理,按照财政体制的规定做好财政结算工作;
4、对全乡和村居各项资金的做好管理和监督;
5、认真做好全乡各项资金的合理调度;
6、协调、处理全乡和村居各项资金往来业务,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工作;
7、加强全乡票据管理和监督,认真做好票据的领用、登记、管理、核销工作;
8、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定期组织学习和培训;
9、积极完成上级财政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方面工作。
劳保所
1.负责失业人员数据库的建立、失业救济金发放、报销医药费和动态监控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再就业职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2.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建立退休人员档案和数据库;负责退休人员的动态管理和服务;负责代办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汇总、申报手续;
3.负责非公经济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的代征代缴工作;
4.辖区失业人员中就业特困人员,全部建立就业特困人员台帐;
5.按县劳动局下达的指标数,完成自谋职业、弹性就业等就业指标,建立就业人员台帐;
6.辖区用工单位,空岗报告准确,负责及时督促和检查;
7.负责全程办事代理工作。
计生办
1.负责辖区内计划生育管理、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
2.负责落实人口计划;
3.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4.负责辖区内人口统计信息管理工作;
5.负责辖区内外来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6.负责辖区内避孕药具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工会
1.指导协调辖区工会组织向职工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工会章程;
2.依法开展辖区建会、发展工会会员工作,指导所辖工会组织开展工作,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
3.为辖区会员和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指导、生活救助、文化教育等全方位的维权服务,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4.依法协调辖区劳动关系,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促进辖区单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妇联
1.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2.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增长;
3.代表妇女在基层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
5.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6.在辖区内广泛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的道德素质。
环保所
1、认真贯彻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大力推动全街道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街道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及月度工作计划。
3、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工业企业“三废”治理工作。
4、认真及时查处污染事件,妥善处理环境保护信访。
5、坚持不懈抓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6、协助县环保局做好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征收排污费等工作。
7、完成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农经站
1、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做好指导、监督、执法检查、档案管理工作。
2、加强农村财务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
3、做好村级重大事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管理工作。
4、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管理。做好农村集体经济内部审计;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月报工作;
5、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管理,做好财务、组织登记、备案和年检工作。
农技站
1、贯彻执行上级业务部门及乡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
2、负责制定本乡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3、搜集和传递科技、经济信息,引进新技术、新品种、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
4、运用综合技术,做好科技示范点的建设工作;
5、调查、总结、推广我乡增产增收的农业生产技术经验;
6、培训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专业户,传播各类技术、农业科技知识;
7、强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
8、搞好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科学防治。
水利站
1、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
2、统一管理本地水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等工作,负责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3、负责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规划、勘测与设计,搞好农村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4、负责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和农村水利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5、负责农村水利项目的评估、技术咨询及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防汛抗旱管理及防汛抗旱资金管理,搞好抗旱、抗洪抢险组织工作。
7、承办乡党委、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民政所
1.负责拥军优属和优抚工作;
2.负责地方退休人员和军队离退休人员及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3.负责婚姻登记工作;
4.负责社会救助、募捐及辖区内城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5.负责老龄工作;
6.负责殡葬管理工作;
7.负责见义勇为法规的落实工作。
办公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塘兴社区
负责人姓名:张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797-659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