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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八塘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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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党字[2020]02号

关于印发《十八塘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社区)委会: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十八塘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本村实际提高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中共十八塘乡委员会

十八塘乡人民政府

2020年1月8日


十八塘乡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服务能力,增加村级经济体自身活力和创造力,根据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增强村级经济发展活力为核心,以建立村级增收长效机制为抓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加大扶持力度,创新经营机制,拓宽增收途径,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造血功能和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

全乡所有村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年稳定收益达到5万元以上,并建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利益共享、运转规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制度,形成自我发展的良性机制。

三、发展途径

(一)盘活集体资产。对闲置的校舍、厂房、企业用地等资产,通过承包、出租、拍卖、置换等方式提高闲置资产利用率,增加村集体收入。通过建设用地新建或改造成厂房、仓库、停车场等,再以出租的形式,收取租赁费。

(二)利用集体资源。对无偿占用、低价发包的村集体耕地、山塘水库、林场、未利用土地等集体资源,通过自主经营或公开竞标的方式转让、出租集体资源,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收入。

(三)推进土地流转。鼓励村级在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流转、整理与出租,增加集体收入。也可在改善农业基础条件的基础上引入现代农业项目,统一对外发包,实现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土地效益,收取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增加集体收入。

(四)村企合作经营。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本地特色产业、山水资源等资源禀赋,依托工矿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本、经营等优势,通过资产出租或投资入股方式,与各类实体合作经营,发展产业经济,获取投资收益或入股分红。

(五)开展有偿服务。按照“自愿互利、有偿服务”的原则,村集体组织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物资供应、农产品加工运销等生产经营服务,增加村集体收入。

(六)提供劳务服务。村级集体通过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村民理事会、劳务队等服务组织,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以提供劳务方式承接村庄环境卫生保洁、乡村道路养护、消防安全等服务,由村民理事会收取垃圾清运费、消防服务费等方式,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附件: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服务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