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为吃劲的阶段,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全市辖区有发热症状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及社区(村)居委会报告,经研究,现对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的处罚规定通告如下:
一、压实相关经营主体责任。员工出现发热症状,企业未在第一时间上报所在社区(村)居委会的,将责令该企业进行停业整顿。商场超市、零售药店、农贸市场、旅游景区等允许营业的相关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测温等防控措施、发现体温≥37.3℃人员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并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压实机关事业单位责任。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的,将通报所在单位及单位同级纪委监委,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其他处分。
三、加强无单位人员管理。无工作单位人员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落实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要求,鼓励广大群众对瞒报、漏报、迟报发热症状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由各县(市、区)落实奖励制度。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办公室
2020年3月5日
疫情防控期间各村(社区)卫生室、诊所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不得出售退热、止咳药品
附十八塘乡举报电话:
十八塘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0797-6598101
十八塘乡卫生院:0797-6598126
十八塘村: 18079752178(肖)
塘兴社区: 18679752888(陈)
民生社区: 18370732313(王)
群 丰 村: 13437078742(段)
薯 坑 村: 18370899788(陈)
欧 田 村: 13870751196(朱)
下 埠 村: 13340045858(刘)
乌 溪 村: 13479939192(陈)
长 滩 村: 13870757166(徐)
坳 下 村: 15070169283(谢)
合 江 村: 15070196098(黄)
马 头 村: 13763904618(王)
楼 下 村: 15879725745(王)
内 潮 村: 13979718292(吴)
樟 坊 村: 13870735979(明)
李 村 村: 13767793182(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