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前教育资助
资助对象:在幼儿园就读的贫困家庭幼儿。
资助标准: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1500元/生/学年,普通贫困家庭幼儿1000元/生/学年。
二、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寄宿的在籍贫困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1)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小学1000元/生/学年,初中1250元/生/学年;(2)特殊教育学校(含义务教育学校在校住宿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小学1200元/生/学年,初中1450元/生/学年;(3)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在此基础上增加500元/生/学年。
三、义务教育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020年春季开始执行省定标准)
补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非在校寄宿的在籍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
补助标准: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625元/生/学年。
四、普通高中国家免学费
免费对象:在籍在校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免费标准:800元/生/学年(第四中学540元/生/学年)。
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在籍在校普通高中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平均2000元/生/学年(根据贫困程度分1500元/生/学年、2000元/生/学年、2500元/生/学年3个档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2500元/生/学年。
六、中职教育免学费
免费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免费标准:电子工业学校850元/生/学年;南康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升为普通中专,中专学生分专业免除学费,农林、师范类专业1600元/生/学年,财经类专业2000元/生/学年,工科类专业2500元/生/学年,工艺美术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2018年秋季以前入学学生享受原标准850元/生/学年。
七、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生/学年。
八、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金
资助对象: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并就读的家庭贫困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资助6000元。
九、高校入学交通补助
补助对象: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生。
补助标准:省内一次性500元、省外一次性1000元。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南康籍家庭贫困学生。
贷款标准: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最高贷款额度为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研究生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生/学年。
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免学费是在开学初直接免除;中职国家助学金发放在学生手中的“中职卡”(新生入校时学校统一办理 “中职资助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高考入学政府资助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其他资助金通过银行代发到“一卡通”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