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乡镇(街道)信息公开目录 > 十八塘乡政府 > 人事信息

十八塘乡公开招聘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

访问量:

招聘公告

根据《赣州市南康区招聘村(社区)专职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十八塘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十八塘乡共招聘16专职文明实践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基层工作,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中共党员优先;

2.年龄须年满18周岁,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711日以后出生),比较优秀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11日以后出生);

3.原则上面向户籍或籍贯属十八塘辖区的人员进行招聘,如本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面向区内其他地方招聘;

4.学历原则上大专以上(含大专),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

5.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以及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期间的;

2.因涉黄、涉赌、涉毒或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受到行政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煽动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或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过所受处分影响期的;

6.被认定为涉黑涉恶等人员的;

7.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8.本人或直系亲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设、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不宜任职的。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所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的日常管理、活动策划和组织实施;

2.负责所在村(社区)乡村治理积分制管理平台的操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牵头组建所在村(社区)积分评定小组,享有管理平台积分审核权限,每月定期组织开展积分事项的评定和审核录入;

3.负责利用“江西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平台”,进行“点单”“评单”,做好所在村(社区)志愿者在江西省志愿网上登记注册等工作,并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负责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农家书屋、村史馆、村广播室、养老服务、青少年活动、科普活动等村(社区)级阵地(功能室)的日常维护运行管理;

5.每周至少向十八塘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报送一次本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活动图文信息,再统一报送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促进中心;

6.积极主动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自觉提升文明实践工作能力水平;

7.完成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技能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及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到十八塘乡党建办报名,提交《十八塘乡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报名登记表》(点击链接下载)一式两份并粘贴照片。按照面试、考察政审、公示、体检等程序择优选定聘用人员,新任职的文明实践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后,按程序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2425-2022429

咨询人:15270837106

六、工资待遇

  1.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工资待遇标准2400元/月,实行"工资+绩效奖励"模式管理,年终根据文明实践员履职情况、工作成效等方面考核后差异化发放绩效。
  2.任职满3年且表现优秀的文明实践员(党建宣传员),按规定程序可列入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