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南康经开区管委会 > 公告公示

南康经开区规划环评——第一次公示

访问量: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将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扩区调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与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扩区调区规划方案

为促进南康经济开发区的健康发展,开展扩区调区工作。本次扩区调区在原依法审批土地面积 921.62 公顷基础上,将原核准的东山工业园、龙岭工业园东区调出工业园区,新增赣粤产业合作区(含朱坊乡智能制造基地、镜坝工业园),并对龙华工业园、龙岭工业园西区和南区、龙回工业基地的地块进行优化调整,总计调入约 989.20 公顷、调出约 420.36 公顷,调整后经开区总面积为 1490.46 公顷。

本次规划,将家具产业作为首位产业,主攻矿产品加工、电子信息产业等产业。其中,龙华工业园主要布局家具产业、矿产品加工产业;赣粤产业合作区主要布局家具、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产业;龙岭工业园主要布局家具、电子信息产业;龙回基地布局家具产业。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任务

开展产业园区发展情况与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资源制约因素分析。

识别规划实施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和风险因子,分析规划实施生态环境压力、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碳潜力,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潜在风险,分析资源与环境承载状态。

论证规划产业定位、发展规模、产业结构、布局、建设时序及环境基础设施等的环境合理性,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说明优化调整的依据和潜在效果或效益。

提出既有环境问题及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对策、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环境影响跟踪监测与评价要求、规划所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重点,制定或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准入及产业园区环境管理要求,形成评价结论与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规划区周边公众、与规划区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对规划建设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规划实施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对本规划建设支持与否的态度,并提出相关建议;

③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④其它环保方面的建议。

四、规划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张工 0797-6567303

电子邮件:nkdsgyq@126.com

联系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15栋。

环评单位:江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与规划院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0791-86866569

电子邮件:2426296642@qq.com

联系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1131号

五、公众意见表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反映自己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江西南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