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八塘乡内潮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赣办字【2014】3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作为评估单位,现对南康区十八塘乡内潮村农贸市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十八塘乡内潮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南康区十八塘乡内潮村。
建设概况:建筑面积1000m²,拆除原有设施、平整地块等,建设钢结构棚1000平方米左右,建设果蔬、肉类、水产、副食品等各类摊位50个左右。
建设条件:本工程主要为建筑建设工程,项目依规有合适地理位置,地质结构较为适宜建设。
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68万元,资金来源为2023年第三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三、项目效益分析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改善内潮圩镇的街道环境,提升区域营商容纳能力,树立良好营商秩序,促进区域经济稳健发展。该项目的建设不仅是完善规划、市政、环境上的要求,也是满足人民经济、精神生活上的需要。
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
项目建设单位:南康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97—6598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