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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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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南康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综合评价指标
附件4 ( 2018 年度)
被评价部门:镜坝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 月15 日
评价内容 指标解释 评价标准 分值 自评分 评定分
一、绩效基础管理

14

(一)财务核算合规性 指预算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1、财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2分);
2、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
3、会计资料是否齐全、规范(1分);
4、资金用途是否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
5 5
(二)管理制度健全性 指预算单位为加强预算管理而制定的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的保障情况 1、是否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2、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2分)。
3 3
(三)公务卡使用情况 指预算单位为规范单位公务活动,在强制消费目录内推行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情况,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现金管理的情况 1、是否制定本单位公务卡结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1分);
2、单位发生了在公务卡强制消费目录内的公务活动是否采用公务卡进行结算(1分),发现一例未使用的扣0.5分,扣完为止;
3、公务卡消费额占单位现金支出比例是否大于等于10%(1分),每下降1点,扣0.1分,扣完为止。
3 2
(四)部门预决算及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情况 指预算单位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1、是否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预算信息(1分);
2、是否按规定时限和内容公开决算信息(1分);
3、是否按公开目录范围公开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信息(1分)。
3 3
二、预算编制管理

16

(一)部门预算编报工作 指预算单位对本单位年度预算的编报工作,用于反映预算单位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组织管理情况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部门预算草案的,得1分,逾期一天报送扣0.2分,扣完为止;
2、编报符合格式要求,内容详细完整,附属资料齐全的,得2分,缺失一项扣0.4分,直至扣完;
3、部门预算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得3分,否则不得分。
6 6
(二)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工作 指预算单位对项目支出预算编报的管理,反映预算单位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 1、项目支出申报附有完整的立项依据及相关批文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申报前预算单位进行了可行性研究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3、项目申请资金测算依据充分,标准合理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4、项目支出预算细化,支出用途明确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项目设定了绩效目标,并对绩效目标量化细化,能清晰反映绩效实现程度,得2分,否则不得分;
6、项目申报材料填报内容详尽,编写规范,附属资料齐全的,得1分,缺一项扣0.2分,直至扣完。
10 9.5
三、预算执行管理

30

(一)部门预算执行率 指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完成数与部门预算数(含预算调整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程度,按月评价 部门预算执行率=序时进度为达到要求,每月达到要求的得0.5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6 6
(二)项目支出执行率 指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完成数与项目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项目推进程度,该项指标按季度评价 项目支出执行率每季度分别达到25%、50%、75%、100%为达到要求,每季度达到要求分别得分1分、1分、2分、2分,未达到要求的,不得分。 6 6
(三)预算调整率 指预算单位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年初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预算的调整程度 预算调整率=0为达到要求,达到要求的得5分;每高于要求3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县委县政府临时交办的重大事项而产生的预算调整除外) 5 4.8
(四)政府采购执行率 指预算单位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与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采购执行率=100%为达到要求,达到要求得4分(按年初采购计划采购所节约的资金视同达到要求),每低于要求5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采购资金是否采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进行支付(1分)。(注:若预算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且没有发生实际采购行为的,得满分;若预算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预算但发生实际采购行为的,或者超出采购预算的,不得分) 5 5
(五)“三公经费”控制率 指预算单位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与预算安排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对“三公经费”的实际控制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100%为达到要求,达到要求的得4分;每高于要求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若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或实际支出数比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或实际支出数有增长的,得0分) 4 4
(六)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监控情况 指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是否进行了有效的跟踪监控,用于反映预算单位项目推进的成效 1、是否建立了项目支出跟踪监控制度(1分);
2、是否及时采集项目目标进度信息并汇总分析报财政部门(2分);
3、是否对偏离绩效目标项目提出纠正和调整意见(1分)。
4 4
四、项目绩效评价管理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表现优秀的,可在0-2分范围内酌情加分 25

(一)项目的自评工作 指预算单位对已完工项目是否及时组织自评工作,用于反映单位对项目的管理情况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绩效自评报告的,得2分,逾期一天报送扣,0.4分,扣完为止;
2、绩效评价指标设计合理,符合项目特点,能够做到细化量化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3、绩效自评报告符合格式要求,内容完整,得2分,缺失一项扣0.4分,直至扣完;
4、自评结论客观公正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
10 10
(二)被评价项目实际绩效情况 指项目执行完毕后所产生的实际绩效情况,用于评价预算单位使用公共财政资金发挥效益的情况 该项得分=被评价项目评价得分/100×该项总分,被评价项目仅指财政委托第三方进行再评价的项目,不含单位自评项目。 10 10
(三)评价结果整改落实情况 指项目自评或再评价工作结束后,对自评或再评价报告所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用于反映预算单位对项目绩效的修正情况 1、落实财政部门的整改意见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财政部门的,得5分,不整改不得分(不报送整改措施视同未整改);
2、财政部门未提出整改意见的,直接得5分。
5 5
五、预算监督管理

15

(一)监督发现问题 指存在违反《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用于反映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情况 按当年监督报告或审计报告发现的违规情况(不论年度),得分=该项总分×(1-违规金额总和/预算资金总额);构成犯罪的,不得分。 5 5
(二)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 指预算单位对结余结转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用以反映和评价预算单位对项目的推进程度以及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情况 1、部门是否采取有力措施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并制定本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1分);
2、部门是否真实准确分类核算和统计结余结转资金,并与相关报表数据保持一致(1分);
3、是否将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全部纳入下一年度年初预算草案统筹安排使用(1分);
4、连续两年未使用或三年内仍未使用完的剩余资金是否及时足额上缴财政总预算(2分);
5 5
(三)部门决算编制工作 指预算单位对本单位部门决算的编报工作,用于反映部门对部门决算编制的组织管理情况 1、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部门决算的,得1分,逾期一天报送扣0.2分,扣完为止;
2、编报符合格式要求,内容详细完整,得1分,缺失一项扣0.2分,直至扣完;
3、部门决算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4、部门决算分析报告内容详实、分析深入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5 5
合计

100 98.3
注:1、部门如没有某些评价内容,未做特别说明的,均按“缺项法”处理,即按该项的各部门平均得分计分。          
2、评价内容中涉及对项目支出的评价,均包含纳入部门预算内项目支出和待分配项目支出,其中待分配项目支出纳入对项目牵头部门或有资金分配权的部门的评价。          
3、绩效评价管理工作按评价年度开展的上年项目的评价情况进行评价,没有绩效评价项目的,按部门平均得分计分,部门有多个评价项目的,按多个项目平均得分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