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住建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局是主管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赣州市和本市关于城乡规划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区域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工作;负责指导和审查乡(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程序,组织编制、修订、调整和实施本市域内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指导督促各有关部门编制专业规划;参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城区收储、出让土地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市历史文化设施的规划保护工作;承担全市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的审查报批、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执行规划情况监督检查;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建筑业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管理;组织协调规划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含建筑劳务合作)。
(四)主管全市城市建设和集镇建设;综合管理城市燃气、热力工作; 指导和监督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
(五)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管理;指导建筑智能化工作;监督管理城乡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计并规范实施、抗震设计和施工;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
(六)负责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的征缴、审查、核拨工作;代收市政设施配套费等及收取行业各种规费。
(七)负责制定全市规划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鉴定、转化和推广应用;制定行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建筑行业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智力引进工作。
(八)指导全市城乡规划建设行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城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市场执法监察工作。
(九)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各类资质、执(从)业资格的审批、审核报批和管理。
(十)负责和指导机关、下属企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宣传教育、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群团和老干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股级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 173 人,其中行政编制12 人,事业编制 116 人;年末实有人数 300 人,其中在职人员238 人,离休人员 0人,退休人员 22 人;年末学生人数2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 25190.8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155.88万元,较2017年增加4337.3 万元,增长1.22 %;本年收入合计24034.97 万元,较2017年增加 8989.33万元,增长37 %,主要原因是:年中工程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 12987.46 万元,占 54 %;事业收入 0万元,占 0 %;经营收入 0 万元,占 0 %;其他收入(工程款收入) 11047.51万元,占45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 25190.8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8211.63万元,较2017年减少779.01 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款较2017年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 6979.22万元,较2017年增加6272.16万元,增长89 %,主要原因是:项目工程款按项目进度付款,工程款没有在年底全部完成支付。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对个和家庭的补助、资本性支出、对企业补助、其他支出:基本支出 1688.81万元,占 9.3%;项目支出 16522.81 万元,占 90.7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6.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5190.86 万元,决算数为 2519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0 万元,决算数为1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8.06万元,决算数为10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35.04万元,决算数为35.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五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511.86万元,决算数为95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0万元,决算数为6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数475.2万元,决算数4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602.22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090.09 万元,较2017年增加202.63 万元,增长18 %,主要原因是:因为工作量增大,增加了职工人数。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422.42万元,较2017年减少1744.54 万元,下降 42 %,主要原因是:2017年建设局原址拆迁,换新的办公楼,造成17年和18年支出差异大。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5.78万元,较2017年减少 11.85万元,下降 21 %,主要原因是:需补助人员的减少。
(四)资本性支出 6945.5 万元,较2017年减少6933.06 万元,下降50 %,主要原因是2017年建设局原址拆迁,购置了许多必要的办公设备,所以和2018年差异较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6万元,决算数为 29.04万元,完成预算的 64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45.6 万元,决算数为 29.04 万元,完成预算的63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2.1 万元,增长7.2 %。主要原因是:接待招商引资数量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0 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 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单位车量均按规定进行了车改,再无此项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63.08 万元,较年2017年数减少12.13万元,降低 17%,主要原因是:2017年搬迁新办公楼,造成办公开支较大,到2018年办化开支则更稳定。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4.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2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 00辆、应急保障用车 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辆、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8602.21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8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