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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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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区金融服务中心2021年度

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金融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赣州市南康区金融服务中心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南康区金融服务中心是主管金融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服务政银企对接,负责全区企业上市工作,深化县域金融改革,完善金融体系建设,防范、预警非法金融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七类新型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为赣州市南康区金融服务中心。

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15人,其中在职人员15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1442.78 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160.42 万元,较2020年减少90.59万元,下降5.9 %;本年收入合计 1282.36万元,较2020年增加183.46万元,增长16.69%,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276.32万元,占99.53 %;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其他收入 6.04万元,占0.47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 1442.7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441.74万元,较2020年减少90.59万元,下降5.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年末结转和结余1.04万元,较2020年减少329.67万元,下降99.69%,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2.66万元,占16.14%;项目支出1209.08万元,占83.86%;无经营支出;无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62.29万元,决算数为1434.3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86%。其中:

(一)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 万元,决算数为 433.96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对企业的奖励。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16万元,决算数为10.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1%,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6万元,决算数为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775.11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有变动。

(五)金融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6.86万元,决算数为209.2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4.77 %,主要原因是:按年初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5.3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0.53万元,较2020年增加0.99万元,增长0.6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8.15万元,较2020年增加2.54万元,增长3.81 %,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5万元,较2020年减少0.55 万元,下降52.38 %,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科目有变动

(四)资本性支出6.11万元,较2020年增加6.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无办公设备购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决算数为4.46万元,完成预算的33.04%,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6 万元,下降36.83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无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支出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无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5万元,决算数为4.46  万元,完成预算的33.04 %,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2.6万元,下降36.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4批,累计接待342人次,无外事接待。主要为:外地券商、招商引资客户。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无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无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20年无增减,无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无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0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 100 %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 2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30.62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50.64%。  

组织对推进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项目和家具企业生产设备融资租赁贴息项目这2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能够从提高项目的经济性,效益性角度,结合项目实施内容,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自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保障更好地履行职责。

2、自评组织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包括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分析评价等内容。我们按照绩效评价规程要求,第一阶段为前期准备:由领导牵头,明确责任,确定评价指标细则;第二阶段为自评:根据上一阶段任务布置,按照要求展开自评工作,并初拟评价结果;第三阶段为定性终评,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对收集资料进行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议后形成评价结论,出具绩效自评价报告。

(三)部门预算及执行情况

2021年财政批复部门预算为1442.78万元,上年指标结转为160.42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282.36万元。本年财政拨款实际支出为1441.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66万元,项目支出1209.08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实现情况

履职完成情况

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6.99分。详见附表。

履职效果情况

1、银行信贷规模稳步扩大。截止10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563亿元,较年初减少5亿元;贷款余额663亿元,较年初增加57亿元,存贷比达117%历史新高(预计全年贷款余额570亿元,贷款余额670亿元)。其中家具产业贷款余额114亿元,较年初增加14亿元,高于全区贷款增速。特别是为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1-10月财园信贷通等五个信贷通向660户市场经营主体放款18.8亿元(预计全年突破21亿元),发放规模具省市前列。信贷总量稳步扩大为我区经济良性发展提供坚强金融保障。

2、企业上市和直接融资稳步推进

1)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再结硕果。一是通过“产业+资本招商”模式,1月13日成功推动A股上市公司美克家居由新疆乌鲁木齐迁址南康,实现2021年全省首朵“映山红”绽放;推动功夫动漫、家和家居将拟上市主体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迁入我区,并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创业板IPO。二是引导我区优质企业基拓电气完成股份制改造,推动其在“新四板”完成挂牌。三是明确了开源科技、家具产业智联网、博士家居、汇有美喷涂、华源新材料、正皓瑞森等6家重点培育的拟上市企业,同时将龙泰安食品链、国际木材集散中心、山达士电子、兴康电子等企业列为拟上市后备企业,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四是强化培训,不断增强企业资本市场意识。深入开展对接“资本市场在行动”活动,邀请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等国内头部券商团队以及深创投、天图资本等顶尖基金团队,走访博士家居、开源科技、龙泰安冷链等拟上市重点企业达40余次,为企业上市问诊把脉、答疑解惑、理清思路。

2)直接融资稳步推进。2021年获批发债21.5亿元,落地资金24亿元。一是今年1月成功发行了区城发公司2020年4月获批的11亿元扶贫专项公司债剩余6亿元;二是分别于今年7月和11月份两期成功发行合计15亿元一般公司债;三是1月28日交易商协会获批的区城发集团6.5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10月29日成功发行3亿元(专项乡村振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3、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力度

一是深入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持续推进“七进”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媒体、进网点)。如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宣传。区金融服务中心联合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先后来到南康夕阳红老年公寓,蟠桃园老年公寓等地,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开展非法集资宣传“进学校”行动。向区内中小学生发放了10万份“致家长的一封信”;大力开展金融机构网点“六个一”行动,即悬挂1块“非法集资监测点”牌子,LED字幕屏播放1条滚动宣传标语,电视屏播放1则非法集资宣传公益广告,柜台摆放1叠宣传资料,制作1块宣传展板,培养1批现场宣传员,向办理业务的客户普及非法集资等金融知识,解答来访群众疑问。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组织各单位向区处非办领导小组签定《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责任状》,全区干部职工向本单位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今年,全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通过南康电视台、政府官网、南康金融工作、南康发布公众号等平台宣传2万余次,覆盖全区约40万余人。二是精细摸排化解。加强注册企业的排查整治强度。对区内92家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理财”字样的非金融机构进行排查清理,发现其中63家需要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完成率100%。开展“扫雷”行动,对金融中心内电商大厦、佳兴集团写字楼、文化艺术中心的“扫雷行动”,现场共排查约50余家企业,其中3家存在异地经营、无证或无照经营现象,1家企业存在非法金融活动风险,现已拆除店招、关闭注销。 三是严厉打击非吸犯罪,加快陈案和存量案件化解。2017年以前的非法集资陈案共计21件,涉案金额共计5.03亿元,涉及人数共计1113人。在2020年11月30日前,陈案全部化解,实现非法集资陈案“清零”。2018年后至2020年我区新发非法集资案件共5起(其中2019年3起,2020年2起),截至11月底,已化解3起,未化解的2起处于判决执行阶段,剩余2起计划今年12月底全部化解。2021年我区未新发非法集资案件。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年初预算不够精细,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仍存在细微差异。

2、预算绩效管理缺乏专职专业管理人员。

3、内控制度有待加强。虽然已制定相关制度,但执行力度还不够。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全面,不漏项,在预算编制时首先需满足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2、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单位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控制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财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确保财务核算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