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南康区城镇贫困群众住房解困
申请家庭名单的公示
根据区政府《关于加大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力度的意见》(康办字〔2018〕64号)和关于印发《赣州市南康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康建字〔2020〕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镇贫困群众住房解困工作实际,经村(居)委会受理、乡镇(街办)初审,区城镇脱贫解困工作领导小组复审,现对以下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4月1日-4月5日
二、申请名单:
序号 |
所属镇(街道) |
居委会 |
申请人 |
身份证号码 |
申请类型 |
备注 |
1 |
南水新区 |
芙蓉社区 |
郭宗平 |
3621221956****0639 |
住房租赁补贴 |
3月民政精准认定 |
如对以上所公示的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来人、来电等方式反映举报。
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97-6795390
赣州市南康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