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区财政局 > 财经信息 > 直达资金

中央直达资金政策措施解读

访问量:

直达资金的概念:直达资金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将新增的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工作部署,财政部研究建立“ 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

“中央切块”指中央按照有关的因素分配到省。新增财政赤字和抗疫特别国债2万亿元相关资金根据不同的分类,按相关的因素直接分配到省。

“省级细化”指省级按照直达基层的要求提出细化分配到市县的方案。省级本身不能留,全部细化分配到市县。省级不做留这一要求严防了资金层层分解下达可能存在的克扣、挪用等问题,确保资金下沉,点对点到达基层。

“备案同意”指省级财政要将分配到基层或者直达基层的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备案同意并非干预具体的分配,而是确保落实了省级财政当“过路财神”的要求,省级无留,保障“省级细化”原则顺利执行。

“快速直达”指备案同意后,限时让省级部门将资金下达基层,使直达资金尽早发挥资金作用。虽然过去的转移支付机制也有限时的要求,但是此原则中要求“快速”,强调时限缩短,避免出现资金下达缓慢使得项目延时开工或者资金滞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