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来赣州的朋友: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更好地群防群控、保障您和公众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请您在抵赣州之日起,主动进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若隐瞒病史、疫区旅行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若您14天内有湖北省或疫情较重地方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请如实记录来赣州的时间、车次(车牌、车票、航班号、座位号),并在抵赣州之日主动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社区(村组、小区、酒店等)申报。同时,需要对您实施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请自觉服从和接受隔离。三、若您从疫情较轻的地方来赣州,自抵赣州之日起,请您每日观察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并自觉接受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村组、小区、酒店等)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四、请您在赣州期间: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公共场所,请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前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如果病情危重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请如实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五、请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疑问,及时拨打服务热线12345咨询。赣州是我家,疫情防控靠大家!祝您健康如意!
镜坝镇人民政府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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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来赣州人员的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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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赣州的朋友:

当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为更好地群防群控、保障您和公众健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请您在抵赣州之日起,主动进行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若隐瞒病史、疫区旅行史和接触史,造成疫情扩散,危害他人健康,影响公共安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若您14天内有湖北省或疫情较重地方的旅行史或居住史,请如实记录来赣州的时间、车次(车牌、车票、航班号、座位号),并在抵赣州之日主动向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居住的社区(村组、小区、酒店等)申报。同时,需要对您实施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请自觉服从和接受隔离。

三、若您从疫情较轻的地方来赣州,自抵赣州之日起,请您每日观察自己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并自觉接受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社区(村组、小区、酒店等)工作人员管理和服务。

四、请您在赣州期间:做到不聚会、不聚餐、不串门。公共场所,请佩戴口罩。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前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医。如果病情危重的,可拨打120急救电话求助。请如实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及周围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病例。

五、请您通过政府官方渠道了解疫情动态和防治知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疑问,及时拨打服务热线12345咨询。

赣州是我家,疫情防控靠大家!祝您健康如意!


镜坝镇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