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康区镜坝镇新设立凤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事项名称及概要
1、事项名称
南康区镜坝镇新设立凤塘社区居民委员会
2、评估责任单位
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人民政府
3、事项概况
随着城镇建设步伐加快,镜坝镇家具、电商、物流、电子、餐饮娱乐等产业蓬勃发展,区域内安置点人流密集,城镇居民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员快速增长,对圩镇及周边区域社区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社会治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居民提供服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拟设立镜坝镇凤塘社区居民委员会。拟设立凤塘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第一安置点、第二安置点、易地搬迁安置点,面积约0.6平方公里。东起康唐路交界处,南起凤塘路,西起新屋组以东,北至产业大道以南。辖区范围内现有常住人口1100户3800人。拟成立凤塘社区党支部、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职数7人。
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本事项在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评估责任单位拟对本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南康区镜坝镇原联民村第一安置点、第二安置点、易地搬迁安置点及周边受影响的居民、村民。
2、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本事项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因新设立居民委员会产生的政策、民生等影响以及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等方式和评估责任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与事项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
五、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1、事项责任单位: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承伟
联系电话:139-7070-1985
邮箱:13970701985@163.com
2、报告编制单位:赣州静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静
联系电话:152-7975-8087
邮箱:15279758087@163.com
赣州市南康区镜坝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